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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被正式授予“中国宜居城市”称号
[日期:2010-04-13]  来源:新华网江西频道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4月9日,中国城市国际协会正式授予江西宜春“中国宜居城市”称号,在《欢乐中国行·魅力宜春》节目开场前,进行了简短的授牌仪式。宜春市委书记谢亦森主持授牌仪式,在万名宜春市民的见证下,宜春市市长龚建华从中国城市国际协会会长罗亚蒙手中接过了“中国宜居城市”牌。

  据了解,2009年宜春启动了宜居城市创建工作。去年,该市投资1.69亿元,新增加50.76万平方米绿地面积。为保护好城市生态环境,该市中心城建有两个森林公园、一个湿地公园,此外,该市投入千万元资金,恢复受损山体的生态环境,恢复绿化面积达93171平方米。为提高城市宜居水平,该市自03年启动小街小巷改造工程以来,已投入5000万资金,改造城市大小街小巷。今年,该市将投资1028万,继续市政道路建设。

  据悉,江西宜春是全国第一批生态试点市,其中心城已获得“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等称号。

  中国宜居城市——江西宜春

 

宜春市区秀江两岸山水城市美景

 

宜春是健康养生度假的宝地,图为国家水上运动训练基地。

 

  宜春历史文化灿烂,被唐代大诗人王勃描述为“物华天宝”“人杰地灵”之地。图为宜春袁州谯楼,是世界上遗存最古老的天文台,现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宜春位于江西省西北部,与湖南省相邻,地处南昌、长沙两大省会城市之间。现辖三市六县一区,总面积1.87万平方公里,人口550万,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40平方公里,人口40万。是全国第一批生态试点城市,享有“亚洲锂都”、“月亮文化之城”的美誉。曾被授予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全国畅通工程一等管理水平城市、国家现代林业建设示范市、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地市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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