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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荣膺“国家园林县城”称号
[日期:2010-06-01]  来源:中国新闻网淮安新闻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向副县长李文银颁发“国家园林县城”奖牌

  日前,国际风景园林师联合会(IFLA)第47届世界大会(以下简称“IFLA大会”)开幕式在苏州国际博览中心举行。当天下午举办的2009年国家园林城市、县城和城镇授牌仪式上,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向金湖县颁发了“国家园林县城”奖牌,金湖县副县长李文银、县园林处负责人等代表金湖县出席大会,李文银欣然接受“国家园林县城”奖牌。

  从2007年开始,金湖县从改善宜居环境,建设宜业县城角度出发,致力于创建“省园林城”和“国家园林县城”,通过三年的艰苦创建,城市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绿地面积大幅度增加,绿化品位和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县城生态环境大为改善。2008年底,县城建设各项指标已全部达到省园林城标准,一次性通过省园林城考核专家组验收,一举摘得“江苏省园林城市”奖牌;2009年底,金湖县城各项指标达到了“国家园林县城”的标准要求。三年来新增城市绿化近150万平方米,城市绿化覆盖面积达到623公顷,绿地率达 36%,绿化覆盖率达 42%,人均绿化达到9.6平方米,县城变美了,变绿了,国家园林县城为市民生活提高了幸福指数。

  据悉,这一批全国共命名“国家园林县城”31个,淮安市仅金湖县榜上有名。

编辑:justin |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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