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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获省级园林城市称号
[日期:2010-11-24]  来源:蚌埠市旅游局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日前,省园林城市考核验收组在蚌埠市召开蚌埠市创建省级园林城市专家组意见反馈会,会议对该市创园工作给予高度评价,认为各项指标均已达标,蚌埠市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通过验收。市领导江娅、王勇勇、陈桂林、高萍出席会议。

    省园林城市考核验收组当天先后前往张公山风景区、龙子湖风景区以及淮河文化广场等地就我市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现场进行了检查验收,并查阅核实有关文档材料。验收组认为,我市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领导重视,思路明确,措施有力,群众参与积极性高。在创园工作中,结合具体实际,突出特色,城市绿化丰富,能够因地制宜,提出的一河、两湖、多廊道山水相间的格局,打造出了山水园林城市,成效显著。验收组一致认为我市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各主要指标均已达标,我市创园工作通过验收。

    市委常委、副市长江娅代表市委、市政府对省园林城市考核验收组专家莅临检查指导表示感谢,她说,省级考核验收组这次既充分肯定了我市创园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也十分中肯地指出了目前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对今后我市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提供了很好的指导性意见和建议。今后我市将进一步加大城市园林绿化投入力度、提高园林景观品位、打造园林景观精品工程,瞄准国家级园林城市创建目标逐步推进,努力把蚌埠打造成为宜业宜居宜游、特色鲜明的山水园林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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