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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丽水被正式命名为省级园林城市
[日期:2011-01-14]  来源:处州晚报   作者:叶小平 徐震昊   发表评论(0)打印



  记者昨日从市政府获悉,省政府最近发文,正式命名丽水市为省级园林城市

  自2007年正式启动创园工作以来,我市城市面貌发生了可喜的变化。从2006年至2009年,我市城市绿地逐年增长,建成区共新增绿地412万平方米,截至2009年,建成区绿地率为35.84%,园林绿化覆盖率为40.39%,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10.36平方米。建成和改建了一大批公园、街头绿地、街心花园、休闲广场,公园总面积达到324公顷。机关带头拆墙透绿,实现公共资源全民共享。我市市政设施也日益完善,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8%以上,城市大气污染指数小于100的天数达到354天。

  2010年11月,省园林城市创建现场考核组对丽水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进行考核,专家组一致认为,丽水市各项指标基本达到省级园林城市的规定标准,并报省政府批准授予丽水省级园林城市称号。

  据了解,此次省政府命名的省级园林城市,除了丽水,还有宁海县、东阳市、永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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