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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等11种本科专业不得再按艺术类招生
[日期:2010-01-08]  来源:山西晚报  作者:王冠兴   发表评论(0)打印



    教育部日前通知,经过5个月的清理审核工作,全国313个非艺术类本科专业点通过审核,可继续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另外,11种专业、68个专业点审核未通过,不得再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

  可继续按艺术类专业招生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点,其专业名称、专业代码、修业年限、学位授予门类等均以教育部公布的内容为准。清理审核过程中,对可继续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的本科专业的学位授予门类进行了必要的统一规范(即只可授文学学位)。

  此次清理审核中68个未通过审核专业点,自2010年可继续招生,但不得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

  另外,对清理审核工作涉及的17种含有艺术属性的专业,有关高校须经教育部批准后方可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

  今后,未经教育部批准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一律不得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详情可登录山西省招生考试网http://www.sxkszx.cn/查询)

  11种2010年起不得再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的专业

  社会工作、教育技术学、小学教育、烹饪与营养教育、文秘教育、汉语言文学、编辑出版学、数字媒体技术、城市规划、园林、旅游管理。

  17种含有艺术属性、有关高校须经教育部批准后方可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的专业

  学前教育、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装潢设计与工艺教育、广播电视新闻学、广告学、媒体创意、宝石及材料工艺学、工业设计、影视艺术技术、数字媒体艺术、建筑学、景观建筑设计、包装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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