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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南林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告
2010年南京林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告 一、复试 1、复试分数线: 见附件一《2010年南京林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资格线》,凡达到复试资格线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复试名单不另行公布,因时间关系不寄发书面通知。 2、复试办法: 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是否符合硕士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环节。具体复试组织、记分等办法参见附件二《南京林业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3、复试时间及地点: (1)、复试时间:4月10日上午9:00—12:00笔试,4月10日下午各学科面试; (2)、笔试和面试地点在资格审查时另行通知。 (3)、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复试科目的确定请于近日登陆“复试科目选考系统”,填写复试科目。调剂考生复试科目的确定,根据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在一级学科内或同一院系内相近专业的复试科目中选定笔试考试科目,并和有关学院联系。 4、资格审查: 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持①身份证、②毕业证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明考生编号)、③本专科阶段成绩单④准考证⑤复试费100元到资格审查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否则不准参加复试。 资格审查时间:4月9日8:30―12:00,地点:学校研究生大楼一楼大厅(研究生宿舍); 5、体检: 4月8日上午和9日上午,均为8:00—11:00,在宁考生在8日体检,外地考生在9日体检。携带本人一寸近照和20元体检费到校医院体检。无须空腹。 二、在复试录取工作过程中如有和国家政策不同之处,以国家政策为准,我校将及时调整,另行通知。 三、本公告发布后原“预公告”作废,复试安排以此为准。
附件一:2010年南京林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资格线
注: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081303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总分低于325分的考生可以自愿调剂到我校风景园林硕士、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参加复试。复试后,根据复试成绩可优先择优录取。 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090706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专业总分低于300分的考生可以自愿调剂到我校风景园林硕士、农业推广硕士或其他相近学科参加复试。复试后,根据复试成绩可优先择优录取。 3、请及时登陆“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报名填写调剂志愿。
附件二:2010年南京林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及《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目的 复试旨在结合学科特色和专业特点,进一步考核考生初试中未能体现出来的知识水平、专业素养、实践能力、协作精神、创新意识、人格特征等综合素质,确保生源质量。 二、复试形式 复试由笔试(包括答题、画图、创作等)、面试二部分组成。复试笔试科目的具体科目、考试内容及要求参见我校《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外语应用能力测试等,以各学科复试小组要求为准。各院系可根据自身特点,确定相应的复试形式,并制定、公布相应的细则。 三、复试人选 符合《2010年南京林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资格线》的所有一志愿考生及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收到复试通知的所有调剂生。 复试人数一般为拟录取人数(即招生规模)的100%—120%,复试人数及拟录取人数的计算为推荐免试生、统考生、单考生、调剂生、破格生之和。 四、面试 各学院的面试工作由各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按复试专业及复试人数组成若干面试小组,每个面试小组由3名以上本专业的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办事公正、当年无亲属报考的教师组成。 面试工作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做好保密,记录等工作,保证复试的公平、公正、科学、有效。 面试成绩由面试小组共同讨论后各确定,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本院考生的面试结果负责。 五、复试总成绩的计算 笔试科目考试满分100分; 面试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分别对应50分、40分、30分,面试成绩为差者,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为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各学科第一志愿考生按照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与否,调剂考生以统考科目成绩加复试成绩并参照其它因素综合排名。 六、校内调剂: 已达到国家分数线,而未进入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以在校内相近专业间调剂或调剂到全日制专业学位。调剂程序: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提出调剂申请,办理调剂手续。 七、其他: 1. 对同等学力考生(包含大专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必须严格复试。应加试2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课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但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所有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格检查,未经体检、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调档政审与签定协议 对拟录取为非定向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研究生,5月中下旬向原单位调阅人事档案。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自筹经费生、委培生、定向生需网上下载并签订相关协议。由于有部分考生信息填报错误尤其是姓名、身份证号等,请考生复试期间直接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申请更改。 4.录取通知书发放 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审批同意后我校方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约在6月中旬。
编辑:Aggi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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