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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卉出口需加强新品种研发和保护
[日期:2007-08-30]  来源:阿里巴巴网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7月2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简称UPOV)第40届观赏植物和林技术工作组会议在昆明滇池路怡景园酒店隆重开幕。国家林业局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李东升对我国花卉产业发展概况、新品种保护及其今后的工作计划等情况,向前来参加会议的中外来宾作了介绍。

  他说,花卉产业是中国林业的新兴产业。经过20多年的发展,中国已经成为世界最大的花卉生产基地,在世界花卉生产贸易格局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从1984年到2004年的20年间,中国花卉种植面积增长了44倍,产值增长了70倍,出口创汇增长了71倍,分别达到了63.6万公顷、430.6亿元和1.4亿美元。但是,中国花卉产业结构不合理、规模小、品种少、效益低,经营管理水平较差,流通体系还不健全,普遍存在“重生产、轻流通,重数量、轻质量”的现象,严重制约着中国花卉的出口,2004年中国花卉出口额仅占销售额的2.7%。1997年10月中国实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为林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也为中国经济林和花卉产业的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截止2007年6月底,已有140个林木和花卉品种获得品种权保护,这些品种正逐步对我国林业发展和花卉产业发展产生巨大的影响。在调整和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和改善人民生活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等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他还说,到2010年,中国花卉产值将达到700亿元,到2020年,将达到1000亿元;到2010年,自主研发的林业植物新品种将达到500个,新品种代理机构将达到100家,并在全国范围建设20个植物新品种测试站。他同时还指出,为了实现这些目标,必须使花卉产业的发展与植物新品种保护相结合,进一步理顺花卉业的管理体制,加强对经济林和花卉业的宏观指导;进一步加强行业协会建设,把行业协会真正建设成为民间性、广泛性、自愿性和服务性组织,更好地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会员服务作用、行业维权作用和行业自律作用;进一步加强花卉新品种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尤其要加强植物新品种权法律保护,建立国际合作平台及与国际对接管道,促进中国花卉产业上规模、上质量、进市场、增效益。(陆继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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