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树名木死亡后如何处置?-植物保护|园林绿化养护-中国风景园林网-中国风景园林领先综合门户
古树名木死亡后如何处置?
[日期:2010-04-07]  来源:中国花卉报   作者:丛生   发表评论(0)打印



  古树名遵循着生长、成熟、衰老的自然规律,当它们最终枯死后,其遗骸该如何处理呢?笔者建议采用以下处理方法。

  保留遗骸

  鉴于古树名木拥有较高的历史文化价值,一般应将其遗骸保存在原处。如上海市江区松树乡一株被乾隆皇帝命名为“江南第一松”的名木遗骸,经过多年风雨后,当地政府搭建设施将其保护起来,永久保存。我国台湾省阿里山的“神木”死后,其遗骸依然矗立在原地供游人瞻仰。河北省冉庄地道战遗址的古槐枯桩也在原地保存着,供游客参观。名木遗骸是历史的见证,人们观看后可以联想到许多史实。有些古树名木遗骸还能给人以警示作用,如嵩山风景名胜区甘露台遗址上的古柏,多年前当地农民焚烧秸秆时被烧死,现在仍保留在那里,警示人们要善待古树名木。

  立遗址标志

  古树名木遗骸到一定年限会腐朽,可设立古树碑,碑上记载古树名木自身及相关史实、轶闻,供人们参观回忆。如云南省从江县一株古樟被征用,就在原地立碑以示纪念。

  补栽同树种小树

  在古树名木遗址补栽同树种的小树,也是一种很好的处理办法。随着时间的推移,小树可以长大,再辅之相关介绍,同样可以起到原有名木的作用。例如北京北海公园团城西北侧的“探海侯”古松死后被伐除,于1987年选定一株形似的30年生小松树栽在遗址处,经过数十年,现已初具形象,填补了这个景点的缺憾。同样,北京景山公园明崇祯皇帝自缢处的古槐枯桩,在文革时期被清除,1987年,相关部门利用房地产遗弃的一株105岁的古国槐,补栽在原处,经过园林工人的精心养护、修整,辅以原有的碑记,游人参观后,对此景点历史有了更加形象具体的了解。

  与补栽同树种小树相似的处理方法是在名木遗址附近选择相似的古树,代替已故名木。例如,黄山玉屏楼右侧的送客松,由于年迈已故,相关部门邀请专家进行论证,选择附近的古松,经改道代替原来的送客松,同样得到广大游人的认可。

  作为攀缘植物的支撑物

  在公园、寺庙、风景名胜区内,游人密度较大,故去的古树一般应保留,进行防腐基础加固处理后,补栽紫藤、凌霄等攀缘观花植物,常可收到较好的景观效果。例如北京中山公园的数株古柏和北京北海公园白塔山前的已故古柏爬满紫藤,每当春季开花时节,特别引人注目。

  对一般古树,死后经过有关部门鉴定,查明死因后,如果其地位不重要,无观赏保留价值,又有碍游客游览,应及早伐除,根据景区规划,可作为局部绿化调整用地。

  在实际工作中,笔者发现了很多古树名木遗骸的处理办法不恰当,在此提出,供读者讨论。

  笔者发现有一种办法是在已死名木上“镶嵌”用绿油漆处理过的树枝。此种方法处理过的树经过雨淋、日晒,保存不了多长时间即会脱落。这种做法实际就是作假。实践证明,在一个著名的风景名胜区内,一旦采用植物造假的方式建设景点,将大大降低整个景区的观赏价值。

  笔者还发现有直接在古树名木原址上建造假树的方法,这种方式更是不可取,例如黄山风景名胜区著名的景点———梦笔生花。1982年因干旱致扰龙松枯死。当时主管部门为了保留这个景点,制作了一株水泥干、塑料叶的假树,引起社会上不小的争议,直到2004年才在黄山管委会园林局的倡导支持下,成功地移栽了一株40年生的黄山松,得到了国家主管部门及广大游人的肯定。

编辑: | 阅读:
【 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点击查看
网友评论(调用5条)  更多评论(0)
表情: 姓名: 字数
点评:
       
  •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
  • 本站有权保留或删除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评论即表明您已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最新推荐
企业服务
');var k=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