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家宝副总理在全国城市绿化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日期:2007-06-06] 来源:湖南风景园林网 作者:中国风景园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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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2月26日)
国务院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研究和部署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工作。通过这次会议,分析我国城市绿化的状况,总结和交流经验,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今后城市绿化建设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任务和措施,尽快把城市绿化工作提高到新水平。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植树造林,绿化国土,是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根本性措施。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这项工作;我们党的三代领导集体都积极倡导,并身体力行地推动绿化建设。早在新中国成立之初,毛泽东同志就发出了“绿化祖国”的伟大号召。邓小平同志极为重视国土绿化这件事,亲自倡导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他在1983年的一次谈话中指出:“植树造林,绿化祖国,是建设社会主义,造福子孙后代的伟大事业,要坚持二十年,坚持一百年,坚持一千年,要一代一代永远干下去。”江泽民同志对绿化工作作过多次重要指示和批示,反复强调要加快植树造林,建设秀美山川。
1991年3月,他指出:"植树造林,绿化祖国,一可以防止水土流失,二可以保护生态环境,三可以改善人们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总之,这是一件造福子孙后代的大事。希望全党动员,全民动手,锲而不舍,坚持下去,扎扎实实地搞好植树造林活动,把我们社会主义祖国建设得更加富强、美好。”二十年来,党和国家领导同志每年春天都带头参加义务植树活动,为加强绿化建设做出了表率。
城市绿化建设是国土绿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搞好城市绿化,对于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景观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促进城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都具有直接的重要作用。1984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深入扎实地开展绿化祖国运动的指示》,明确要求:“城市义务植树,应当走在前头。要尽快改变目前我国城市绿化覆盖率低,园林绿地少,裸露地面多,环境污染严重的状况。”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绿化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城市绿化水平有了较大提高。1986年到1999年,全国城市绿化覆盖率由16.86%提高到27。44%,绿地率由15%提高到23%,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由3.45平方米提高到6.52平方米。这对于改善城市功能和容貌,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在实践中,涌现了二批绿化建设的先进城市,也积累了绿化美化城市的宝贵经验。
但是,我们必须看到,,目前我国城市绿化的总体水平还相当低,城市绿化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绿化面积总量不足。:1999年,全国669个城市人均公共绿地仅为6.52平方米;其中有134个城市不足3平方米,31个城市不足1平方米,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为7平方米以上的标准。与发达国家的城市相比有很大差距。二是地区发展很不平衡。东部城市、沿海城市、风景旅游城市绿化水平相对较高,其他城市绿化水平普遍较低;中等城市绿化水平高一点,特大城市和小城市比较低;特别是城市中心区的绿化面积明显不足,城市周边地区没有形成绿化隔离带。三是建设和管理薄弱。一些城市政府的领导对城市绿化工作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城市绿化建设和养护管理历史欠帐多、资金投入不足;违反城.市总体规划和绿地系统规划,随意侵占和改变规划绿地的现象相当严重;城市绿化法制建设滞后,对破坏绿地和砍伐树木的违法犯罪活动缺乏有效的防范和打击。所有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城市生态环境的改善,也妨碍了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必须下大决心,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在新的形势下,党和国家把加强城市绿化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战略任务,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加以强调。不久前,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指出,要“重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明确提出了“广泛开展城市绿化建设”的任务。这是党中央全面分析我国城市绿化形势,从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全局和长远发展战略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我们必须深刻理解搞好城市绿化工作的重大意义。
从新世纪开始,我国将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随着我国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加快,城镇化水平将不断提高,城市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日益突出,越来越多的人口将转向城镇生活和工作,对城市生态环境的压力也将越来越大。这就对城市绿化建设提出了更高和更加迫切的要求。只有在进行城市经济建设的同时,切实搞好城市绿化建设,努力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才能为城市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使之更好地发挥对全国现代化建设的带动作用。总之,无论是从现实看还是从长远看,无论是从城市自身的发展看还是从整个现代化建设的全局看,加强城市绿化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这是提高城市居民生活质量的客观需要。现在我国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了小康水平,人民群众对生活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向更加宽裕的小康生活迈进,不仅要继续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水平,而且要不断改善他们的生活和工作环境,这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利益和迫切愿望。城市绿地系统作为城市中唯:一有生命的基础设施,在保持城市生态系统平衡、改善城市面貌方面,具有其他设施不、可替代的功效,是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一个必不可少的依托条件。只有搞好城市绿化建设,创造优美、清新、健康、舒适的人居环境,才能更好地满足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需要。这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我国在新世纪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二,这是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城市绿化建设对于改善城市和全国的生态环境,具有多方面的特殊重要作用。例如:可以有效地防止风沙侵袭,吸附空气尘埃,涵养水源,隔离噪音污染,净化大气质量,调节城区气候,减少因建筑物密集而导致城市气温上升的“热岛效应”等。现在我国的许多城市,既是生态环境恶化的受害者,又是破坏生态环境的污染源。搞好城市绿化建设,有利于增强城市抵御外部生态灾害侵袭的能力,减少城市自身排放的污染,减轻或者避免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危害。许多事实证明,绿化状况与城市的命运兴衰休戚与共、息息相关。在古今中外历史上,不少曾经商贾云集、市井繁华的城市,由于生态环境恶化而逐渐衰落,有的甚至湮灭大漠。近些年我国北方地区频繁发生的大范围沙尘暴,对一些城市造成了危害,已经向我们敲响了警钟。因此,必须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建立保护城市生态安全的绿色屏障,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这是提高城市现代化水平的重要途径。城市人口密集、人才聚居于既是社会经济、科技、教育和文化活动的中心,也是发展现代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主要依托。搞好城市绿化,改善生态环境,是建设充满活力、富有竞争力的城市的重要基础,有利于提升城市品位,聚集人口、凝聚人气、吸引人才,促进科技、教育、文化等事业的发展;有利于树立城市对外开放的良好形象,改善投资环境,发展新兴产业,加快城市的经济建设。同时,绿化水平也是城市现代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许多城市的经验表明,城市绿化既是物质文明建设,也是精神文明建设。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城市绿化建设,不仅有益于居民培养社会公德、陶冶高尚情操、增加审美情趣,追求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而且可以激发人们爱集体、爱城市、爱祖国的热情,更加珍惜良好的社会环境,为创造更加美好的未来而奋发努力。
第四,这是带动城乡经济共同发展的一项有效措施。城市绿化建设不只是一个能够产生社会效益的公益事业,而且是一项能够创造经济效益的基础产业。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增加公共绿地,不仅可以直接提高周边物业和商业的综合效益,而且可以为苗木、花卉、草皮等植物开拓广阔的市场,带起一个很大的绿色产业。加强城市绿化建设,需要大量优质树苗,这为发展种苗产业,促进农村种植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创造了一个新的机遇和途径。这几年,一些地方的农民根据城市绿化市场需求,积极培育树苗和花草,既满足了城市绿化和美化建设的需要,也增加了收入,一举两得。我们应当把城市绿化建设作为带动城乡经济共同发展的纽带,切实加强这项工作。
现在,加强城市绿化建设条件具备,时机有利。我国现代化建设的第二步战略目标已经实现,综合国力大为增强,为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美化城市景观提供了较为雄厚的物质基础。更为重要的是,广大人民群众对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有着强烈愿望和积极性。这些都是当前大力推进城市绿化建设的有利条件。我们一定要以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精神,抓住机遇,把城市绿化工作作为关系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推动城市绿化建设迈上一个新台阶。
二、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目标、任务和要求
做好城市绿化建设工作,必须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确立积极而又切合实际的奋斗目标。在这次会议讨论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讨论稿)》中,明确了城市绿化工作的指导思想。这就是:"以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为中心;坚持政府组织、群众参与、统一规划、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努力建成总量适宜、分布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的城市绿地系统。”这个文件还提出了今后五到十年全国城市绿化建设的主要目标和任务。为了做好这项工作,要牢牢把握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这一根本目标,把加强城市绿化建设与改善城乡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结合起来;把扩大城市绿化面积与调整城乡经济布局和用地结构、增加农民收入结合起来;把组织引导广大群众参与绿化建设与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城市文明水平结合起来。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积极推进、坚持不懈,力争用五到十年或更长一些时间,使全国城市的绿化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为此,需要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和改进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工作。
城市绿化建设是一项关系城市建设全局的系统工程,的绿化用地指标,划定绿化用地面积,并明确划定城市建设的各类绿地范围和保护控制线。二是科学安排绿化建设的用地布局。城区范围内的公共绿地应当相对均匀分布,城市建成区和郊区的各类绿地,如近郊生态林区、环城绿化带、楔形绿地、沿路和沿河绿色走廊,以及公园、街心花园、居住区绿地等,应当合理布局。三是加强城市绿化隔离带建设。要按照建设全国绿色通道的总体部署和建设城市绿色屏障的要求,大力推进城郊绿化。在城市周围和城市功能分区的交界处,要建设绿化隔离带,充分发挥其防风固沙、减轻污染和净化环境的作用。在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中没有设置绿化隔离带的城市,修订规划时要给予安排。四是实行严格的城市绿化管理制度。在规划中要明确划定各类绿地范围控制线,并严格按照规划进行绿化管理。规划确定的绿化用地,必须逐步建设成为城市绿地,不得改作他用,更不能进行经营性开发建设。城市范围内的河岸、湖岸、海岸、山丘、坡地等地段,是营造城市景观最重要的区位,也是居民最适宜的休息活动场所,应当作为城市绿化管理的重点地段,加大环境整治力度,加快绿化建设步伐。特别要严格保护城市古典园林、古树名木、风景名涉及建筑用地布局、道路交通建设、园林景观设计、防震减灾等多个方面。为了充分发挥城市绿化对于保护自然生态、改善人居环境、美化城市景观、提供居民休闲和避险场所等各方面的功能,必须综合运用多种植物品种,通过科学配置和合理布局,形成乔、灌、花、草相结合,点、线、面、环相衔接的绿地系统。因此,要高度重视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工作,切实做到规划先行。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是实施城市绿化建设的基本依据。各地区、各城市要结合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十五”计划,按照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总体要求,认真制定或修订《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在制定《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工作中,要从当地实际出发,注意把握好以下几点:一是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确定的绿化用地指标,划定绿化用地面积,并明确划定城市建 设的各类绿地范围和保护控制线。二是科学安排绿化建设的用地布局。城区范围内的公共绿地应当相对均匀分布,城 市建成区和郊区的各类绿地,如近郊生态林区、环城绿化带、楔形绿地、沿路和沿河绿色走廊,以及公园、街心花目、居住区绿地等,应当合理布局。三是加强城市绿化隔离带建设。要按照建设全国绿色通道的总体部署和建设城市绿色屏障的要求,大力推进城郊绿化。在城市周围和城市功能分区的交界处,要建设绿化隔离带,充分发挥其防风固沙、减轻污染和净化环境的作用。在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中没有设置绿化隔离带的城市,修订规划时要给予安排。 四是实行严格的城市绿化管理制度。在规划中要明确划定各类绿地范围控制线,并严格按照规划进行绿化管理。规划确定的绿化用地,必须逐步建设成为城市绿地,不得改作他用,更不能进行经营性开发建设。城市范围内的河岸、湖岸、海岸、山丘、坡地等地段,是营造城市景观最重要的区位,也是居民最适宜的休息活动场所,应当作为城市绿化管理的重点地段,加大环境整治力度,加快绿化建设步伐。特别要严格保护城市古典园林、古树名木、风景名胜区和重点公园,在城市开发建设中绝不能破坏。
(二)大力提高城市中心区绿化水平。
我国许多城市的中心区,特别是大城市中心区的建筑密度和人口密度过高,高楼大厦林立,绿地严重不足。在城市中心区增加绿化面积和植物数量,是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有效遏制城市“热岛效应”的重要手段。现在有些城市郊区绿化搞得不错,但是对城市中心区的整治力度不够,绿化建设薄弱。各地城市尤其是大中城市,一定要把加强城市中心区绿化作为工作重点,努力提高城市中心区的绿化水平。争取通过五年的努力,使城市中心区的绿化建设取得明显进展。为此,需要采取以下措施:一要努力扩展城市中心区的绿化用地。对于人口和建筑密度过高的城市中心区,要结合危旧房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严格控制建筑密度。在城市旧区改造中,要充分考虑绿化用地的需要。工商企业和旧房拆迁后,要置换出一定的开敞空间进行绿化建设。二要从严控制城市中心区的项目建设。城市中心区建设项目的选址不得侵占绿化用地。同时,住宅、办公、商业等各类建设项目,都必须按照《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要求,进行配套的绿化建设。三要坚决杜绝各种挤占绿地的行为。对城市建成区特别是中心区的违章建筑,要进行集中清理,限期拆除。违章建筑拆除后腾退出来的土地,要优先实施绿化建设。此外,还要充分利用建筑墙体和房顶的绿化条件,大力发展立体绿化。立体绿化不仅占地少、投资小、见效快,而且美化和生态效果好,特别适宜城市中心区绿化。要把立体绿化作为提高城市中心区绿化水平的重要措施。
(三)切实保证城市绿化用地。
保证必要的绿化用地,是提高城市绿化水平的前提条件。我国人口众多,土地资源相对紧缺,在城市建设和发展中,必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要在继续从严控制城市建设用地的同时,通过调整和优化城市用地结构、提高城市土地利用率、扩大绿地比例等多种方式,努力增加绿地面积。
目前我国城市绿化用地标准过低,不能适应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要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门力量对城市绿化用地需求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尽快制定和完善符合我国国情、体现绿化用地特性、适应城市生态环境建设需要的用地标准。
为了保证城市绿化建设用地的需要,应当采取以下政策措施:一是在城市国有土地上建设公共绿地,土地由当地城市政府采取划拨方式提供。二是城市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用地,要一次提供,统一征用,同步建设。三是征用农用地建设城市公共绿地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标准给予补偿。要与调整城郊农业生产结构结合起来,鼓励和支持农民发展城郊绿化。这样既可以促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又可以扩大经济林、生态林、苗圃等绿地建设,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四)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注重实效。
我国地域辽阔,各地自然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各城市之伺进行绿化建设的有利条件和制约因素也不一样。在推进城市绿化建设时,必须尊重客观规律,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地搞好城市绿化,形成各具特色的绿化风格。要全面分析当地的气候、地形、地貌、植被、水源和物种等条件和特点,科学地确定绿化建设方案,逐步形成功能完善、结构合理、分布均匀的城市绿地系统。要因地制宜确定植物种植结构,宜树则树、宜草则草,充分利用原有的自然和人文条件,优先培育和种植区域。适应性强、体现本地特色的树、花、草种类。同时,也要进行植物新品种的研究和培育,积极引进能够适应本地区生长发育的园林植物,优化物种结构。要在优先考虑生态效益的前提下,兼顾城市景观效益,充分发挥绿地对美化城市的作用。城市公园和其他休闲场所,要以植物造景为主,尽量充实绿色。北方水资源紧缺的城市,更要充分考虑水资源条件,把发展节水型绿化放在首位,多培育和种植耐旱、节水、涵、养水源能力强的植物,不能片面发展草坪。城市绿化要坚持节约用水原则,鼓励采用滴灌技术和废水利用,尽可能减少养地养护的水消耗。
(五)依靠科学技术推进城市绿化建设。
城市绿化涉及园艺、林业、建筑、规划以及文化艺术等多项学科内容。提高城市绿化水平,必须重视和依靠科学技术。无论是规划设计、工程施工,还是选种育苗、栽培管护,都要加强科学研究,提高城市绿化的科技含量。
要加强城市绿化科学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重视城市绿地系统生物多样性的研究,特别要注重区域性物种保护与开发,强化园林植物育种及引进培育实验。同时,要加强植物病虫害防治研究,提高城市绿地的存活率。要大力推广城市绿化科技成果;加强城市绿化科技服务推广体系建设,搞好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促进科技成果的推广与应用。
要努力提高城市绿化设计水平。在绿化工程和园林设计中,不仅要注重乔、灌、花、草的合理搭配,也要重视植物造景、亭台楼阁、房屋道路的和谐配置,还要考虑到物种、色彩、季节的变换更迭,力求。实现布局合理、功能齐全、造型丰富、四季常青。要努力设计和创造一批城市绿化精品工程。近几年,北京、上海、南京、大连、青岛、深圳、厦门等一些城市,结合本地特点,积极探索绿化工程设计的先进技术和适用方法,使绿化工程设计达到较高水平,建设了一批集生态效益和景观效益于一体的绿化工程各地可以学习、借鉴。
(六)多渠道筹集城市绿化建设资金。
城市绿化既是重要的公益事业,也是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搞好城市绿化建设,必须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二要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稳定的、多元化的城市绿化建设筹资机制,积极拓宽资金来源;加快城市绿化建设。
城市绿化建设资金是城市公共财政支出的重要部分,要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的方针。城市各级政府要把绿化作为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项目,列入城市基本建设计划,安排必要的资金,保证城市绿化建设的需要。城市各类建设都应将绿化费用纳入投资预算,保证资金及时到位,并按规定建设绿地。同时,要拓宽资金渠道,引导社会资金用于城市绿化建设。要积极引入竞争机制,鼓励和支持外商、企业和城乡居民个人,投资建设城市绿化项目,参与城市绿地的管理和养护。
各类建设项目的绿化配套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能挪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绿化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
三、加强对城市绿化工作的领导
加强城市绿化建设,是新形势下对城市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城市绿化涉及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的许多方面,必须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落实。
第一,把城市绿化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城市党委和政府要把绿化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城市绿化目标责任制,市长要对城市绿化工作负主要责任,保证城市绿化工作任务的落实。各级政府特别是城市政府的领导干部要加强学习,掌握现代城市建设的知识和本领。特别是要虚心向专家学习、请教,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还要研究和借鉴国内外城市绿化的经验和做法,结合本地实际加以运用,努力走出城市绿化建设的新路子。
第二,切实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绿化建设不仅涉及城市许多方面的工作,而且关系到一些部门、单位和居民的利益,必须加强组织协调。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互相支持,积极主动地做好工作。各级城建、园林、林业等部门,要加强行业指导,在规划设计、种苗供应、技术咨询等方面搞好服务。各级城市政府要建立健全城市绿化管理机构,稳定技术人员和专业队伍,保证城市绿化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三,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监督和管理。现在一些城市的绿化规划难以落实,甚至形同虚设,城市绿地屡遭破坏,在开发建设中大量砍伐树木,主要原因就是缺乏有效的管理,执法不严、监督不力。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城市绿化的,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城市绿化技术标准和规范。同时,要适应加快城市绿化建设的需要,一步完善城市绿化建设的法规,使城市绿化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要健全城市绿化监督检查制度,加大城市绿化工作的执法力度,加强执法监督和管理,坚决依法查处侵占绿地、破坏城市绿地设施的行为,切实保护绿化成果和林草资源。
第四,深入开展城市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开展城市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是城市绿化建设的好形式,应当坚持下去,并讲求实效。绿化祖国,改善生态环境,是每个公民的义务,要认真落实义务植树的任务和责任。要大力进行城市绿化建设的宣传和教育,使全体市民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参加城市绿化建设的自觉性,形成全民动手、绿化美化城市的良好社会风尚。继续做好开展创建园林城市的活动,丰富创建园林城市活动的内容,积极组织创建园林小区、园林单位等活动,努力建设更多的园林城市。
同志们,加快城市绿化建设是建设现代化城市的重大而紧迫的任务,也是一项造福当代、惠及子孙的伟大事业。我们要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以贯彻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为动力,积极进取,真抓实干,努力开创城市绿化建设的新局面,使我国的城市满目葱茏、生机勃勃、青春常在,使我们的伟大祖国山河锦绣、水碧天蓝、永远欣欣向荣。
主题词:城市建设 绿化 讲话
分送:中央政治局、书记处各同志。
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副秘书长。
党中央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国务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中央军委办公厅、各总部、各军兵种、各大军区。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商检院。
各民主党派中央。
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 2001年5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