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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同志在全国建设工作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 努力开创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局面 (2007年12月28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在全国建设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形势下,与全国建设工作会议联合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回顾三年来全国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动员组织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振奋精神,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推进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一、关于三年来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回顾 三年来,各级建设部门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大局,以保证职工队伍健康成长和促进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发展为目标,坚持贴近实际、丰富内容、创新方法、拓展领域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 (一)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干部职工队伍整体素质有所提高 各级建设部门以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为重点,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道德宣传、道德实践活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得到加强;以权力观教育和党纪条规教育为基本内容,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党风廉政教育,党员干部执政为民、廉洁从政的意识进一步增强;积极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单位活动,努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氛围;认真学习贯彻《公务员法》,公务员依法行政的能力进一步提高;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在全系统集中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明显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形成了一批研究成果,培育了一批先进典型;以组织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为抓手,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普遍提高;制定了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等行业规范,职业道德体系逐步完善。党的十七大召开后,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十七大精神,深刻认识十七大的历史地位,深入理解十七大报告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和新论断,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和决心更加坚定。各地区在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方面,形成了一些好的经验做法。部机关和各地建设行政机关广泛开展了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上海市建设交通党委全面开展了“四好班子”创建活动;黑龙江省建设厅在全系统大力加强“五支队伍”建设;福建省建设厅对党员干部提出“高站位、实作风、硬本领、好形象”要求;青海省建设厅组织开展了“五型机关”评比表彰活动;浙江省建设厅加强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建设,仅杭州市累计开办农民工业余学校900多所,培训农民工10多万人。 积极选树富有时代精神的先进典型。建设部组织宣传了赵正义、马元祝、于凯和于凯车队、张璟、印伟民等先进事迹,并先后在全系统开展了向于凯及于凯车队、张璟、印伟民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召开先进事迹报告会,组织巡回报告团,组织媒体集中宣传,扩大了先进典型的影响。这次又与人事部联合表彰了一批全国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并对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在全系统树立了学习的榜样。各地建设部门高度重视典型宣传工作,主动发现、积极培育,在本地区推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典型。广泛开展先进典型宣传教育活动,弘扬了城乡建设者的时代风采,树立了建设系统干部职工良好形象,营造了学习、崇尚、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得到较好落实。建设系统各级党组织认真抓好“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五个不许”、“八条禁令”以及“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地产开发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等规定的落实。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建立和完善了重大事项集体决策、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谈话提醒和诫勉谈话、重大事项报告等具体制度。切实抓好收入申报、礼品登记制度,以及《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的落实。进一步规范程序,加强了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坚持和完善了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强化了对领导干部经济行为的监督。根据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清理规范津贴补贴工作。加强了对会议、办展、培训、办班、组团出国等工作的审查,及时纠正了不符合规定的行为。 (二)加强行风建设,建设系统行业形象明显改善 创新服务手段,12319服务热线建设步伐加快。各地建设部门坚持把12319服务热线作为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的纽带、改进政风行风的服务品牌,加强分类指导,整合各类资源,不断加快建设步伐。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9个省(区、市)的335个市(县)开通了热线,解决了大量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特别是积极推进12319服务热线与数字化城市管理新模式结合,利用信息网络等先进技术手段和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将被动发现问题与主动查找问题结合起来,大幅度增强了服务热线功能,在创新城市管理机制、降低管理成本、改善公共服务质量方面发挥了越来越大的作用。黑龙江省和江苏省在率先实现了地级城市全部开通热线的目标后,又积极向县(市)拓展,推动力度大、效果好;河北省建设厅率先组织各地市开通96116城建服务热线后,在做好向12319并转的同时,加快了县(市)热线的建设步伐;甘肃省建设厅克服地区经济欠发达的困难,大力推进热线建设工作,在14个州市中,13个州市已经开通。 以行风评议为契机,积极推进行风建设。各地建设部门积极参加地方政府组织开展的行风评议活动,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一些地区建设部门在行风评议中的排名不断提升。山东省建设厅连续7年召开全省行风建设工作会议,在省政府行评中名列第四;四川省建设厅今年集中四个月深入开展作风整顿,机关作风明显改善;广东省建设厅组织开展“三个走在前面”主题实践活动,惠州市公用事业局连续三年在市“万众评公务”活动中获市“窗口”服务单位类第一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开展思想、组织、作风、业务、制度“五大建设”活动,作风建设得到加强。 树立行业形象,建设系统诚信建设不断加强。组织家装行业开展了“共铸诚信、规范化服务”达标活动,总结推广了先进经验。宁夏、湖北、陕西等省开展了“共铸诚信、共创文明”等道德实践活动,组织诚信优质服务竞赛,强化了从业人员的诚信意识;河南省洛阳市自来水公司在全市134个社区开展“挂牌服务进社区”活动,在群众中引起较好反响。 扎实推进文明创建,争先创优进蔚然成风。各级建设部门充分利用中央文明委组织开展的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创建活动等平台,动员组织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取得明显成效。三年来,建设系统共有162个单位获得全国文明单位或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称号,73个单位被授予建设系统创建文明行业示范点。各地建设部门积极组织参加本地区文明行业创建活动,涌现了一大批省级文明行业。上海市建设交通党委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在上海市文明委评定的11个文明行业、4个规范服务达标先进行业中,建设系统分别有5个和3个行业名列其中;天津市规划建设工委大力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全系统有6个单位被评为市级文明机关标兵,56个单位被评为市级文明机关。2005年,建设部与中央文明办、国家旅游局联合组织开展了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活动,已有10个风景名胜区被评为首批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59个景区被评为全国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工作先进单位。会同共青团中央联合命名了140个全国青年文明号、考核认定了382个全国青年文明号。为发挥创建活动在引导和改善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中的作用,深入开展了园林城市、节水型城市和无障碍设施示范城市创建活动,三年来共命名了45个国家园林城市和10个国家园林县城;开展了公交行业文明创建活动,11个城市被评为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示范城市,32家企业被评为全国城市公共交通文明企业,92条公交线路被评为文明线路,11位同志被评为全国城市公共交通标兵。 (三)加强制度创新,城乡建设行政权力运行得到进一步规范 坚持以贯彻落实《实施纲要》为主线,创新机制,完善制度,进一步规范城乡建设行政权力的运行。部党组印发了《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制定了城乡规划等6个行业落实《实施纲要》配套实施办法。各地建设部门结合本地区的实际,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推动建立了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和城乡规划委员会制度,强化对城乡规划的监督。目前已向18个国务院批准城市总体规划的城市派驻了督察员,近20个省市建立了规划委员会。会同监察部开展了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加大对城乡规划中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及时纠正了一批擅自调整和修编城市规划、违反规划进行建设等问题。 完善制度,规范市场监管行为。相继颁布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等十几部有关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招标投标法规体系。在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建立了有形建筑市场,应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基本全部进场交易,促进了工程建设项目“集中交易,阳光操作”。加快了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改革,完善了投资建设监管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特许经营制度,颁布了城镇供热、城市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协议示范文本,引导和规范特许经营的组织实施。继续开展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工作,健全风景名胜区监管机制,规范风景名胜区的政府管理行为,对违规出让管理权、违规建设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处理。 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认真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分四批取消建设系统165项审批事项,调整管理方式10项,目前保留的建设行政许可项目60项、建设行政审批项目11项,大幅度减少了审批事项。成立了建设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由一个窗口统一对外,审批条件、程序、结果公开,有效防止了行政审批过程中的暗箱操作。各地建设部门普遍设立行政审批、房地产交易、公积金管理、工程报建等办事大厅,实行“一站式”办公、标准化服务,规范了行政行为。北京市建委统一规范受理窗口,调整审批环节,缩短工作周期,细化一次性告知内容,开辟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广西建设厅以贯彻“三项制度”为突破口,实行“双百授权、审管分离、阳光操作、限时办结”改革,受到好评;安徽建设厅率先在全省实行“首席代表制”,赋予窗口首席代表行政审批现场受理权、即办权和协调权,提速提质提效;新疆建设厅全力打造“阳光审批”,集中受理,透明运行;湖南建设厅加强政务中心建设,被省政府评为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重庆市建委,以及江西、海南、山西、贵州、云南等省建设厅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推行绿色审批,群众满意度较高;西藏建设厅通过自治区“阳光热线”,接受群众监督投诉,解决百姓实际问题;内蒙古、甘肃等省(区)建设厅联合当地广播电视媒体,开办政风行风专题栏目,与群众互动,接受监督,受到好评。 专项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专题教育;组织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和整改;加强与检察、公安、工商、纪检监察等部门配合,全系统已查结商业贿赂案件220起,涉案金额7341.4万元,涉案人员371人,相继通报典型案例108件;组织开展对建设系统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的检查评估;在修订相关法律法规中增加防治商业贿赂的内容,推进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建设。在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中,通过部门联动、集中检查、督办问效、信息通报、曝光典型案例等措施,打击房地产开发、交易、中介等环节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了在土地取得、规划审批、房屋拆迁中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等行为;建立和完善房屋交易与权属登记、住房保障、公积金监管、房屋拆迁,以及存量住房交易资金管理制度,推进规范化管理。在出租汽车行业纠风专项整治中,会同有关部门采取综合措施,严厉打击“黑车”运营,及时处理出租汽车群体性事件,保证了国家油价改革方案的顺利出台。 (四)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建设事业的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环境 各级建设部门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平安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重点,充分发挥建设部门职能作用,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是基本完成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三年清欠任务,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防止拖欠工程款的长效机制。目前,已会同有关部门相继在加强建设资金监管、改革政府投资建设实施方式、规范价款结算、改进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推行工程担保制度、构建建筑市场诚信体系等方面出台了19项政策规定和管理办法。这些制度与有关省市出台的政策相配套,防止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的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二是依法规范城镇房屋拆迁行为。严格拆迁管理,规范拆迁程序,完善补偿安置政策,加大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力度,有效维护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及时对多起重大违法违规拆迁事件进行查处和纠正,城镇房屋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拆迁纠纷明显减少。 三是努力改善城镇低收入家庭居住条件。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加强廉租住房制度建设,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指导棚户区、旧住宅区、“城中村”整治改造等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特别是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把棚户区改造作为民心工程,着力解决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赢得了广泛赞誉。 四是着眼防患未然,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进一步建立健全建设系统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联动工作机制,采取疏堵结合方式,建立为群众排忧解难的“绿色通道”,及时化解了一些矛盾。河北等省结合建设系统信访、行政复议和城镇房屋拆迁等重点工作进行调解,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广东省开展拆迁矛盾排查化解活动,对进京、到省上访和老上访户的上访案件进行重点核查,逐一落实,使全省涉及城市拆迁的进京上访为零。 五是着眼和谐建设,推动平安创建工作。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以建立长效机制为核心,以加强基层工作为重点,广泛深入开展了创建“平安系统”、“平安小区”、“平安工地”、“平安景区”等活动,一批住宅小区、建筑工地为地方平安建设作出了贡献。 三年来,在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践中,积累了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 第一,必须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提供保证。各级建设部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从而为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建设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实践证明,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果推动了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各项工作的实际效果又为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注入了生机和活力。 第二,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级建设部门始终把调动人的积极性、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目标,从而使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开展有了广泛的群众基础。实践证明,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只有紧紧围绕干部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以干部职工是否满意为标准,才能真正得到群众的支持和认同,不断增强感染力和影响力。 第三,必须始终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工作。各级建设部门坚持与时俱进,把改革创新贯穿于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全过程,在继承中求创新,在创新中求发展,在发展中求突破,从而使各项工作常抓常新。实践证明,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只有在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的基础上,牢牢把握时代脉搏,适应新形势,探索新思路,推出新举措,才能更好地适应建设事业改革发展的要求。 第四,必须强化责任意识,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级建设部门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纳入议事日程,坚持“两同时”责任机制,明确总体目标和阶段性任务,明确抓好落实的责任,形成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分工抓、主管部门牵头抓、各单位配合抓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格局。实践证明,落实责任制,发挥各个方面的积极性,形成整体合力,是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保证。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对新形势下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特点规律的研究需要进一步加大;在体制机制、内容形式、方法手段等方面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任务的需要,工作思路需要进一步拓宽;工作发展不平衡,有的地区建设部门的领导对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力量配备不强,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够;对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监督检查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行为、推进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需要加大力度;建设系统源头防治腐败的体制机制尚不完善;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仍较突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以及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也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违法违纪案件仍时有发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党组关于社团廉洁建会的意见落实不够。这些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加以改进。 二、认清形势,明确下一步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体要求 党的十七大主题鲜明地回答了我们党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朝着什么样的发展目标继续前进的一系列重大问题,提出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四位一体”的工作格局,强调要“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明确提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任务和措施,并第一次把反腐倡廉建设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确定为党的建设的基本任务,表明了我们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高度重视和鲜明态度。中央纪委向十七大的工作报告,进一步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方针、工作重点和具体思路。这些重要论述和战略部署,对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要深刻领会,认真学习把握。 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推动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要重点把握五个方面的要求:一是要始终坚持抓好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这个核心。通过坚持不懈地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干部职工的头脑,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宣传普及,使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和信心,充分发挥精神文明建设凝聚力量、鼓舞斗志、引领风尚的重要作用。二是要始终突出思想道德建设这个重点。要以增强诚信意识为重点,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引导干部职工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要通过加强建设系统诚信体系和制度建设,形成诚信者受益、失信者受损、违法者受惩的良好机制。行业思想政治工作要更加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化解矛盾,理顺情绪,为改革和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三是要始终把促进政风行风转变作为关键。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要求,积极推动建设行政机关职能的转变,保证各级建设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用规范的行为和务实的作风取信于民。通过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制度,力争社会各界对建设系统政风行风满意度有明显提高,用良好的行业形象取信于民。四是要始终把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和典型宣传作为载体。要坚持把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作为文明行业创建的宗旨,把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作为创建工作的切入点,既要有面上的延伸——从窗口行业向其他行业延伸;也要有点上的深化——使老的创建品牌叫得更响,群众参与的积极性更高,又不断推出具有行业特点新的创建品牌。要进一步开阔典型宣传的思路,拓宽典型宣传的视野,不仅要注意发现领导干部中的先进典型,更要关心和注意发现一线职工中的先进典型,对农民工群体的典型宣传也要给予足够关注。五是要始终把维护行业的和谐稳定作为工作的着力点。要把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行业和社会稳定放在重中之重位置,贯穿于业务工作全过程。切实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摆在突出位置,坚持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 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总要求是,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继续抓好《实施纲要》的贯彻落实,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真正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穿于城乡建设改革发展的全过程。要以廉洁从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为基础,努力营造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围;以制度建设为关键,切实抓好制度的完善和落实,加大源头防治腐败力度;以建设行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为重点,强化监督制约机制,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以“两同时”为主要内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 三、关于2008年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任务 2008年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要按照中央及中央有关部门的要求,坚持改革创新,突出抓好重点,务求工作实效,为促进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一)切实抓好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学习贯彻 当前,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十七大精神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在全系统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的热潮。重点抓好各级领导干部的学习,充分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带头示范作用。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班等形式,分层次、分专题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学习研讨,深刻领会十七大的主题,把握十七大报告中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把思想统一到十七大的部署和要求上来,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效果。组织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研讨,重点引导干部职工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增强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自觉性。 (二)加强对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保证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城乡建设中的贯彻落实,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职责。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监管机制,加强监督检查,促进问题整改,为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提供有力保证。明年,重点在五个方面狠下功夫:一是保障《城乡规划法》的全面贯彻实施,牢固确立城乡规划的公共政策地位。督促相关配套措施的及时完善,特别要加强对城乡规划审核报批和许可制度、“四线”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扩大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的城市范围和工作范围,继续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坚决纠正不按法定程序修改规划,盲目扩大城市占地规模和建设规模、破坏生态环境,不切实际大拆大建、重复建设等行为。二是督促房地产市场调控和住房保障政策落实到位。按照“住有所居”的总要求,全面检查“国八条”、“国六条”和国发[2007]24号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对调整商品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等工作的督察,重点监督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两限”普通商品住房以及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规划和具体地块的落实,进一步加大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力度,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交易、中介等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促进节能降耗减排目标顺利完成。围绕完成建筑节能“十一五”期间的目标任务,对节能降耗减排工作实施全程监督,严格制止降低建筑节能标准、生活垃圾排放失控造成资源能源浪费等行为。四是推动风景名胜区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等不可再生资源的保护。全面检查《风景名胜区条例》和即将颁布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落实情况,加快推进和完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和保护监管工作,不断提高对自然与文化遗产资源管理的质量效能。五是推进城乡统筹和新农村建设。加大对村庄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力度,督导地方政府加强对村庄整治实施方案分级审查制度、农宅拆迁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和纠正新农村建设中不顾农民实际承受能力,强拆强建、盲目建设等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保证中央关于加强城乡统筹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战略部署的顺利推进。 (三)加强教育,积极引导,进一步深化思想道德建设 要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围绕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和正确的权力观,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权力观教育和党纪政纪教育,坚持思想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相结合,不断深化思想道德建设。要加大思想政治工作和文化建设宣传力度,探索新办法新途径,不断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积极推进和谐文化、廉政文化建设,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引导大家用和谐的理念和思想方法正确处理工作生活中的矛盾和困惑。积极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引导大家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抓住公民道德宣传日和重要节日的契机,精心策划建设系统重大主题宣传和重点活动报道,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社区、进家庭、进工地、进企业活动,努力在全系统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积极推进、不断完善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建筑企业、房地产企业、物业管理企业的诚信体系建设,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失信问题。 继续深入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各级建设部门特别是奥运会主办协办城市,要全力以赴,按照中央文明委要求,把确保奥运会的顺利举办作为一件大事切实抓好。继续广泛宣传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理念,宣传奥林匹克精神的实质,大造声势,扎实推进。部直属机关要按照中央文明办统一部署,深入开展“迎讲树”以及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宣传教育,组织专题讲座,普及礼仪知识,强化行为规范,以实际行动和崭新的精神风貌迎接奥运会的举办。各地建设部门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针对当前文明礼仪、公共秩序、社会服务、城乡环境、旅游出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明确目标要求,制定整改措施,促进全系统文明素质的明显提升。 积极推动典型宣传工作。继续广泛开展向全国道德模范学习活动。在不久前结束的评选表彰全国道德模范活动中,建设系统有4名同志荣获“全国道德模范”称号,16名同志荣获“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他们是建设职工的先进代表,是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的榜样。去年,我们还表彰了一批党风廉政建设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这些都是我们开展工作的宝贵财富,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要组织学习和大力宣传他们的事迹,在建设系统营造学先进、当先进的浓厚氛围,不断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同时,要集中宣传刚刚受到表彰的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的事迹。各地区建设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通过多种载体,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先进典型的影响力,让干部职工学有榜样、赶有目标。 (四)建立完善制度,规范城乡建设行政权力运行 大力推进政务公开。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筹备开通网上政务办事大厅,实现各类企业资质和个人执业资格注册网上申报、计算机辅助审核。严格规范并认真落实集中受理的程序和制度,督促资质资格管理审批公开透明。建立完善政务公开监管工作机制和制度,促进和提高建设行政机关工作透明度,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动法治政府、阳光政府、廉洁政府建设。进一步完善办事公开制度,全面检查供水、供气、供热、城市公共交通等市政公用行业服务信息公开情况,促进管理和服务的规范化,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市场监管行为。加强以规范招投标活动为重点的建筑市场监管。继续完善招标投标监管制度,促进招标投标资格审查办法、评标定标方法的不断完善,形成科学合理的招投标监管制度体系;创新招投标监管方式,探索研究科学、规范、合理的评标办法;突出对政府投资工程的监督,明确招标投标中建设单位和评标专家的责任;完善有形市场功能,推行电子招投标和计算机辅助评标,严肃查处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快推进市政公用事业改革进程。重点加强对特许经营企业及其经营活动的监管,防止发生非法转移、私分、低估贱卖国有资产,侵害职工利益等现象。认真开展住房公积金专项纠风治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现有政策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对资金使用情况展开全面检查,保证资金安全。 坚决反对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弄虚作假等行为;坚决制止奢侈浪费,严格控制公务消费,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改进工作作风,以求真务实作风推进各项工作。以落实《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为重点,认真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继续深化“廉洁建会”工作。加强对社团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建立完善以财务收支管理制度为重点的内控机制;规范评比达标活动的组织办法和程序,坚决纠正社团借助行政权力强行发展会员、摊派会费、强制服务等行为。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坚决惩治违纪违法行为。加强督促检查,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五)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各级建设部门要把坚决纠正伤害群众感情、漠视群众疾苦、损害群众利益,以及违背政务诚信的行为作为重点,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积极开展或参与行风评议工作,力争有更多建设行政机关的工作得到广大群众的认可,用优良的政风带行风。要认真总结推广政风行风建设经验,适时召开建设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现场推进会。 继续推进12319服务热线建设。按照“全覆盖”目标要求,分层次、分类型、分地区整体推进。基础较为薄弱、还没有城市开通12319服务热线的省(区),要提出方案,主动协调,克服困难,采取试点的办法,边开通、边建设、边完善,在2008年年底前地级城市全部开通;地级以上城市没有全部开通的省(区),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建设速度,在2008年6月底前,在实现地级以上城市全部开通的同时,积极向县(市)拓展;地级以上城市全部开通的省(区),要在不断拓宽行业和内容覆盖面的同时,积极向县(市)拓展,力争在2008年底有50%的县(市)开通。要继续抓好12319服务热线与数字化城市管理的有机结合,凡进行数字化城市管理新模式试点城市中尚未开通12319服务热线的,要在2008年6月底前全部开通,做到两个系统互联互通、相互依存、相互支撑。 继续参加中央文明委组织开展的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的创建活动,争取在2008年每个省(区、市)建设系统有2个以上省级文明行业,涌现更多的文明单位;继续与中央文明办、国家旅游局联合组织开展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创建活动,争取在2008年的评选推荐工作中,再有一批新的景区成为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与团中央联合评选表彰建设系统全国青年文明号,不断提升建设系统创建活动层次。在各级建设行政机关,要继续开展“创建文明机关、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在窗口行业,继续开展以实现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为目标的文明示范窗口创建活动,精心打造一批服务品牌;继续开展好“文明工地”、“平安小区”、“平安工地”、“平安景区”创建活动。抓紧修订和颁布文明行业标准和职业道德规范。 (六)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下更大的力气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继续督促解决出租汽车管理体制上的突出问题,推动出租汽车行业制度建设,严厉查处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营私舞弊行为,以及公务人员私养“黑车”,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和乱收费、乱罚款、乱扣车等行为。全面贯彻《物权法》,进一步完善规范房屋征收拆迁的配套法规政策,加大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房屋征收拆迁法规政策落实到位。加强对拆迁信访案件的督查督办,深入做好拆迁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处理工作,努力化解拆迁纠纷。积极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大力推进新《劳动合同法》在建设领域的贯彻落实,巩固深化三年清欠工作成果。加强对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工作的监管,不断改善农民工的生活环境和条件。 把维护社会和建设系统的和谐稳定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紧紧围绕明年建设工作的重点任务,抓好平安建设各项措施的落实。特别要在建立健全化解矛盾纠纷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当前,要继续解决好城镇房屋拆迁、建筑质量安全和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安全,施工企业与农民工劳动关系,以及出租汽车行业等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要在完善平安建设的措施上下功夫,着力提高预防、控制能力;要在探索系统综治维稳的有效途径上下功夫,着力减少诱发群体性事件的因素和漏洞。把平安建设各项任务具体化,把平安建设的责任落到实处。 同志们: 今后一个时期,将是我国建设事业加快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各种矛盾、问题的凸现期。不管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还是各项改革措施的出台,都会带来一些利益调整问题,干部职工的思想将更加活跃,这对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紧紧围绕建设事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坚持与时俱进,以改革创新精神探索规律,发展理论,丰富实践,完善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一把手亲自抓、部门合力抓、党政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坚持把两项工作纳入建设系统和行业发展总体规划,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健全机构,人员到位,经费落实,始终做到精神文明、党风廉政与业务工作同时部署、同时落实、同时检查、同时考核,努力把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为推进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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