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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加强城乡生态环境改善
[日期:2009-11-26]  来源:淄博时空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在近日召开的全市城乡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市环保部门创造性地提出了工作新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城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

  面对全市生态环境总体有所改善、局部难以乐观的状况,市环保部门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为总抓手,力争用3年的时间,在全市106个乡镇(办事处)3102个村居,倾力推行“一个牢记”,即始终牢记环境保护是全市乡镇(办事处)经济社会发展的“命门”,倾全力保护好这一“命门”,实现可持续发展。以人为本,高度重视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高度重视群众满意率的越来越高。在以环境保护推进结构调整的过程中,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大力发展生态环保产业,大力发展低炭绿色产业,实现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转型升级。与此同时,在环境容量有限的情况下,积极实行全市环境容量分类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管理,力保环境容量与污染物排放总量相吻合;实行严格的地方排放标准,主要污染物COD、氨氮、烟尘、SO2等必须达到市里制定的50mg/L、5mg/L、50mg/m3和400mg/m3标准要求。为此,提倡所有排污企业使用最先进的治理技术和治污设施,确保环保治理的一步到位;推行企业生产全过程的清洁、循环、智能的理念,对生产中产生的废物进行综合利用、榨干吃净,变废为宝。同时将生态文明引入生产的全过程,在全市城乡坚决杜绝烟筒冒黑烟、杜绝化工异味、杜绝粉尘烟尘、杜绝偷排偷放,使小河流彻底变清,重现鱼类,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在今后的工作中,市环保部门将围绕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这个中心,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的力度,加快建立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快建立结构调整、关停“土小”企业的工作机制;加快新老项目一律进园区的步伐,形成产业集群,做大做强工业经济;加快形成全市生态文明活动的争创机制和考核奖惩机制,把城乡生态保护引向深入,为构建殷实、和谐、宜居的新淄博夯实根基。

编辑:justin |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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