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就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举行发布会-国内动态|园林动态-中国风景园林网-中国风景园林领先综合门户
国家林业局就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举行发布会
[日期:2010-06-29]  来源:中国网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2010-06-22 10:08:56

    张建龙: 
    二是金融支持林业改革发展政策有新的突破。第一,小额林权抵押贷款进一步建制度扩规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保监会、林业局关于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业发展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林农小额贷款期限可延长到10年,速生林、油茶、林、能源林基地建设等及后续产业发展可达15-20年。目前,全国已有25个省区市面向农户开展了林权抵押贷款,抵押面积2450万亩,贷款金额221.4亿元,余额73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2.5倍,贷款农户100万户,同比增长了1.45倍。第二,逐步推行森林保险政策。中央财政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在2009年江西、湖南、福建三省试点的基础上,2010年增加了浙江、辽宁、云南三省,中央财政对公益林保险保费补贴比例由30%提高到50%,并要求地方财政至少补贴40%的保费,其中省级财政至少补贴25%的保费。在中央补贴政策的带动下,全国共有15个省与当地保险部门共同推开了森林保险工作,保险面积2.7亿亩, 保额1141.7亿元, 保费1.8亿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3倍、15倍和5.5倍。其中政策性补贴1.2亿元,增长了16倍,全国平均每亩保险额421元,保险费率 1.6%。福建省投保面积达到1亿亩以上,江西、湖南、广东、浙江、云南投保面积在千万亩以上。第三,扩大了林业贷款财政贴息范围。出台了《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扩大了贴息范围和贴息对象。林业贴息贷款贴息率由2%提高到3%,对林农和林业职工营造林小额贷款的贴息期限延长到5年。

    2010-06-22 10:14:08

    张建龙: 
    同时,各级财政加大了林改工作经费投入力度。中央财政2007-2009年累计下达25.48亿元林改工作经费,最近财政部正在研究对第七次森林资源清查中新增的 1.91亿亩集体林地和西部12省区市和享受西部政策的3个自治州14.43亿亩集体林地,追加林改工作经费。各级地方政府累计投入林改资金84.6亿元,比2009年增加32.7亿元,增长了63%。其中林改工作经费47.2亿元,财政转移支付33.9亿元。

    2010-06-22 10:15:18

    张建龙: 
    三是林业产权保护和森林流转制度建设有了新的突破。根据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的要求,国家林业局出台了集体林权流转管理等政策指导文件。建立了林改情况统计报表制度,加强了林改档案管理工作的指导。新的林权保护管理体系正在逐步形成,全国已有1/4的林改县成立了林权登记保护和交易服务管理机构。有1/3的省区市出台了林权流转管理办法,有1/5的林改县建立了林权交易平台,成立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各地流转林地2871万宗,流转面积8458万亩,流转金额316亿元,促进了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

    四是林采伐管理机制改革有了新的突破。为了适应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形势需要,国家林业局下发了《关于改革和完善集体林采伐管理的意见》,在24个省193个县(单位)开展了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目前,试点进行顺利,在建立新型采伐指标分配机制、简化审批手续、简化伐区设计、改变伐区监管方式和验收方法、修改完善森林经营方案等方面取得了实质性的突破。湖南省改革后,采取“阳光分配”办法,将890万立方米商品材采伐指标及时分配到35.4万林业经营者手中,并上门办理采伐证,并在湖南日报上公开报道,这项工作被湖南省政府列为200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

    2010-06-22 10:16:06

    张建龙: 
    五是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有新的突破。第一,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步伐加快。为了适应产权到户,经营分散的新形势,大力支持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建设,各种新型的、有内在活力的专业化、规模化经营组织蓬勃发展。全国已有25个省区市成立各类林业合作经济组织4.35万个,增加39%,联合农户1654万户,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48%,经营林地面积1.5亿亩,增长15%。其中,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1.4万个,入社农户502万户,合作经营林地4670万亩。第二,科技支撑和服务力度不断加大。为了提高农民发展能力,各级林业科技部门不断加强对农民苗木培育种植栽培、抚育经营、采伐利用等各个环节的技术指导,提高林业生产水平。积极推进“林业科技富民示范工程”和“林业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把农民急需的实用技术送到田间地头。湖南省投入资金8000多万元,对全省每个小班的土地土壤性质、适生树种和适用肥料情况进行分析,并通过电子地图,在网上向社会发布,指导农民种好树,以提高林业经营效益。

    2010-06-22 10:20:07

    张建龙: 
    三、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效不断显现,现代林业建设呈现新亮点

    从各地情况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初步带来了“民富林兴、生态好转、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的可喜局面。

    一是农民经营林业的积极性空前高涨。林地承包到户后,农民真正成为山林的主人,山林成为农民的宝贵资产,原来的集体林由“我们的”变成了 “我的”,一下子就使蕴藏在农民群众中的巨大能量和积极性得到集中释放,据统计资料显示,2008年全国完成造林面积是8032万亩,比2007年增加了 37%,增加的幅度很大。2009年完成造林面积是9393万,比2008年又增加了将近17%。从2008年中央10号文件下发之后,2008、 2009这两年造林面积达幅度提升,当然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国家的政策支持等等,但是最主要的原因还是明晰产权以后,调动了农民造林护林的积极性。今年的统计资料还没有上来,但是看来今年的情况又好于去年。比如有几个省去年以来力度很大,重庆市2009年造林完成了798万亩,超过了过去10年面积的总和。福建、广西、江西等省区去年造林均创历史新高,森林质量有明显提升。辽宁省2009年造林447万亩,个人造林占80%以上,成活率达到90%以上。林地的发展潜力和产出效益开始显现。据最新统计,全国林地直接产出率已由2003年的84元/亩提高到现在的155元/亩。较早开展改革的福建省和江西省,林改5年来,每公顷森林蓄积量分别增加了6.9立方米和6.8立方米。森林资源得到了有效的保护。关乎森林经营的措施上来以后,森林的蓄积量也有了很大的增加。林改后并没有出现过去担心的乱砍滥伐,反而出现了全家护林、合作护林、精心护林的可喜局面。广大农民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保护林木,像抚养孩子一样精心培育林木,出现了全家护林、合作护林、精心护林的可喜现象。农民群众每天进山经营和巡护,有的还搭了护林棚晚上守护,有的装了电子眼24小时监控。2009年,全国森林火灾发生起数和受灾面积比2008年分别下降了38.4%和18.4%,受理森林案件数量下降了23.1%。

编辑:renjinghui | 阅读:
【 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点击查看
网友评论(调用5条)  更多评论(0)
表情: 姓名: 字数
点评:
       
  •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
  • 本站有权保留或删除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评论即表明您已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最新推荐
企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