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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江门表彰一批园林式单位
[日期:2010-11-03]  来源:江门日报  作者:张茂盛   发表评论(0)打印



    江门市园林学会用半年时间评选出全市首批共95个园林式(小区)单位,其中园林式单位69个,园林式小区26个。从地域来看,蓬江区43个,江海区10个,新会区42个。11月1日,市园林局召开大会表彰了这批单位。

  据悉,单位附属绿地和居住区绿地是城市园林绿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广大市民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息息相关,为进一步提高单位庭院和居住区绿化的建设管理水平,改善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把我市建设成为“广东省宜居城乡”,市园林协会在今年4—10月开展了园林式单位(小区)评选活动。

  在组织专家制定了《江门市园林式单位(小区)评选办法》和《江门市园林式单位(小区)标准》后,市园林学会发出了200份通知,112个单位和小区响应,结果包括江门市政府机关大院和南泉花园等在内的95个单位和小区符合评选标准,其中南泉花园、江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江门市环市中学等26个单位和小区的绿地率达50%以上。

  据悉,我市自获得国家园林城市后,持续推动全市园林绿化事业发展,去年以优异成绩通过“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被国检专家组誉为“建在园林中的城市”。目前我市市区建成区绿地率为38.33%,绿化覆盖率为40.6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9.7平方米,各项指标均超过了国家园林城市指标。

编辑:符煜 |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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