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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实现“森林浙江” 剑指宜居环境
[日期:2010-12-27]  来源:中国产经新闻报  作者:丁江 刘园   发表评论(0)打印



  “到2015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61%以上,平原区林覆盖率18%以上,林木蓄积量净增5000万立方米以上,林业行业社会总产值超2000亿元。”早在今年6月,浙江省就作出了《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要求加快建设“森林浙江”。

  “十二五”期间,浙江省将以占全国1%的土地面积,承担占全国9%的林木蓄积增量,这将是浙江省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为国家作出的一大贡献。

  浙江省现有林地面积660.74万公顷,其中森林面积601.36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60.58%。据《2010浙江省森林生态功能价值评估报告》显示,2009年,浙江省森林生态服务功能年总价值高达3558.73亿元。其中,通过调节水量和净化水质年产生价值1377.71亿元;保持土壤肥力、减少水土流失每年能产生价值320.22亿元;吸收二氧化碳、释放氧气年产生价值568.72亿元;积累营养物质年产生价值47.01亿元;净化大气年产生价值185.54亿元;保护生物多样性年产生价值875.63亿元;森林旅游年产生价值183.9亿元。

  由于森林的经济功能,与森林产业发展和山区农民就业增收息息相关。为此,浙江省还在国内首次开展省域范围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这对于推进森林资源的资产化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森林的经济功能产生了积极影响。据评估,浙江省森林资源蕴含的价值总量高达3388亿元,若按50%的贷款抵押率计算,可质押林业信贷近1700亿元,接近于2009年浙江省农村信用机构的农业贷款总额。至今,通过林权抵押贷款,全省已累计变现30多亿元,使5万多农户获得了生产资金,为林业发展注入了强大的后劲。

  浙江省“十二五”林业发展将以森林生态、森林产业、森林文化三大体系为建设重点,以进一步深化林权制度配套改革为主线,以资源保护和科技创新为支撑。努力从注重增加森林面积向提高森林质量,增加森林蓄积量,提升森林碳汇能力转变;从单一的森林结构向复层稳定的森林结构转变;从山地森林生态系统向湿地生态系统、平原农林复合生态系统、城市(镇)复合生态系统等转变;从重点发展山区向山区、平原共同发展的方向转变;从注重一产向一二三产共同发展转变;从部门发展森林向全社会关注森林、发展森林转变,全面实现“森林浙江”的目标要求。

编辑:joe |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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