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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建筑保护面临三大误区
[日期:2010-02-01]  来源:北京商报  作者:刘妮丽   发表评论(0)打印



  近日,北京市公园管理中心副主任高大伟表示,今后3-4年间北京将投资4亿元推动全市公园中涉藏文物建筑和重要古建筑群的保护工作,这其中包括修缮颐和园四大部洲、香山昭庙、北海万佛楼以及建颐和园须弥灵境等。而近年来,我国文物古建筑保护领域出现了一些争论与误区,造成古建筑保护的混乱。

  只保护骨架,不保护血肉

  十三陵、天坛、武台山……从2004开始,魏青所在的文化遗产保护研究所完成了多项古建筑保护项目规划。清华大学城市规划研究院文化遗产保护研究所项目副主任魏青发现,有些决策层对古建筑的保护还停留在保护“骨架”的层面上,事实上,古建筑都是有历史、有故事,有血有肉的,要展现其内在价值。

  去年,魏青所在的项目组曾对山西一个古镇做保护规划,该古镇是中国历史文化名镇,也是世界百大濒危文化遗产,保存状态汲汲可危。按照规划要求,古镇既要被打造为景区型旅游地,又要成为文化生态保护区,保存原汁原味的文化内涵。从历史上看,古镇是一个中国典型的水陆转运站,历史悠久,极富特色,但决策者最初只意识到保护其外在的骨架,“事实上,历史遗存本身就是文化,它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东西,其风貌独特,极富外观感染力,除了保护‘骨架’外,还应还原文化遗产更好的品质,因为它蕴涵了丰富的层次和品位”。

  保护古建筑是一个整体的规划,做这个项目前,魏青对古镇的历史价值、现存状态、威胁因素等与利益相关者进行沟通,考虑其作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效益,与地方文化、经济系统的整体协调,作为文化遗产开发,给整个区域经济带来的影响。“只有充分了解古建筑的经济价值、自然条件,才能减少对古建筑的伤害。”魏青表示,要开发古镇新的功能,必须考虑大景区的背景,在保留其原风貌的基础上,做好相关配套服务设施,完善其文化枢纽功能。

  盲目开发成旅游景点

  还有一个奇怪的现象是,很多文化遗产并不具备开发成旅游景点的条件。而地方政府不管适合不适合,通通开发成旅游景点,以求获取尽可能大的经济价值,这也是古建筑保护的一个误区。而现在,重视文化、保护文化更多地被商业化了,保护或开发往往成了政绩工程或是赚钱的途径。

  现在国内一些城市的决策者经济眼光强,人文眼光弱,不注重历史文化的保护,是典型的急功近利和短视行为。当看到国内其他一些文物保护好的城市,取得了比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时,往往后悔不迭,但为时已晚。

  古建筑保护与民众脱节

  魏青和他的项目组多次去云南、贵州等地做调研,希望将古建筑保护的意识渗透到民众当中,“古建筑作为文化遗产,与地方居民的生活、传统习惯密切相关,只有当地居民关注、维护它,才能更好发展和保存。而有一个误区是,一旦该文化遗产收归国有时,当地民众和管理者对此就不闻不问了。这样,该文化遗产遭受破坏就在所难免”。

  魏青认为,文化遗产与人和社会关系紧密,必须让民众认识古建筑的价值。在欧美发达国家,古建筑保护早已成为全民事业。在德国,当地市民惬意地生活在悠久的古城堡里,自投资金予以修缮和保护,政府给予补贴;在法国,政府每年安排一定时间让中小学生学习历史建筑知识。

  前一阵子,清华大学建筑学院与华润雪花啤酒合作一起搞了一个古建筑摄影大赛,5个月的时间里一共收集到了2万多幅参赛作品。也正是这个事件,让魏青感觉到用这样的形式去吸引很多人,尤其是年轻人对古建筑的热爱,进而也会增强人们保护古建筑的意识。

  由于人们普遍不具备古建筑保护的常识,很容易在参观古建筑和旅游时造成对古建筑的伤害。“如果当地管理者与民众沟通不畅,也会使人们对古建筑保护、修复工作存在误解。”按照目前情况,对古建筑的保护绝对不能只依赖于某方面单独完成,中国古建筑保护需要“全民化”。中国的古建筑保护要实现理性回归,需要发动更广泛的民间力量参与,使弘扬和保护文化成为中国民众的一种文化自觉。

编辑:Aggie |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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