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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柏县园林处密切联系群众制度
[日期:2009-09-21]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一、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同群众同甘共苦,打成一片,保持密切联系。

  二、认真贯彻党的"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不允许任何党员干部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

  三、关心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在住房、就业、看病、劳保、福利等问题要首先为群众着想,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

  四、对群众反映的愿望、要求等问题,要认真地及时地给予解决答复,维护群众利益,倾听群众呼声,多为群众办实事。

  五、深入群众生活工作中,开展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了解群众生活中的问题给予解决,做职工的贴心人。

  六、党员干部要廉洁自律、艰苦奋斗,随时接受群众的监督和批评。办事讲公道,工作讲效率,做群众的表率。

  七、关心离退休职工的生活,及时看望住院职工,帮助困难职工,征求和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当好群众的公仆。

  

  园林处干部聘任管理办法

  一、为充分调动全处干部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确保年度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根据《河南省国家公务员职务升降暂行办法》的有关条件,结合园林处干部管理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园林处中层干部实行聘任制度。

  二、干部聘任的办法

  干部聘任采取年聘制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群众评议与领导班子考核评定相结合,对干部实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际,优胜劣汰的聘任与解聘办法。聘任干部以聘任决定文件为准。

  三、干部聘任标准与管理措施。

  1、所聘干部必须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与党中央和上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服从园林处党政领导班子的统一领导,能认真贯彻执行处党政领导班子的决议、规定和指示要求,不得各行其是,违反干部管理的组织原则。

  2、所聘干部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和义务,努力提高自身管理素质和管理水平。凡因玩忽职守,工作敷衍、办事拖拉等不能胜任干部岗位职责的,或在各项重大活动和年度重点任务中,因管理失职而造成经济损失500元以上或在单位建设和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将根据问题实际,随时予以降职或免职处理。

  3、所聘干部必须自觉遵守并带领群众严格执行园林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身先士卒,处处为人表率,用制度管人,按政策办事,决不回避矛盾,不上交困难,积极为本单位创造良好的生产、工作环境。

  4、所聘干部必须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一心扑在工作上,出勤率占年度工作日的90%。

  5、所聘干部必须保持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按时完成各项年度管理目标任务和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声。

  四、所聘干部在聘任期间,均要接受领导和群众的监督,并服从园林处中层民主测评考核及干部聘任管理办法各项规定。

  

 

编辑:xuzj |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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