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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城建应以人为本 莫让规划成为卖地逐利的"帮凶
[日期:2008-06-20]  来源:新华日报  作者:顾巍钟   发表评论(0)打印



  城市在拆迁改造中,对老旧小区或城郊先行拆迁,拆出空地后储备起来,“待价而沽”,“假以时日”拍卖高价,成为当下一些地方经营城市、“卖地生财”的“轻车熟路”,结果就是城市越来越拥挤,越来越不适宜人居。19日在南京举行的城乡规划设计研讨会上,专家痛陈,造成这类“城市病”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从“建设用地”入手的规划思路,在一定程度助长了城市卖地生财,导致城市生态承载能力超负荷运转。

  今年初,《城乡规划法》取代原来的城市规划法和《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而实施,其中最具里程碑意义的“条款”,就是关于城市、镇总体规划中“禁止、限制和适宜建设的地域范围”的内容。专家称,从“非建设用地”入手进行城市规划,而不是从过去的“建设用地”入手,将有效规避以牺牲人居环境为代价的卖地逐利之害。

  中国民族建筑研究会副会长、东南大学朱光亚教授介绍,从“建设用地”着手做规划,是城市“想建什么”,做“加法”;从“非建设用地”着手城市规划,是城市“不能建什么”,做“减法”。两者虽一字之差,却代表城市不同的规划思路和发展方向。

  专家称,城市的发展就是人们“改造自然”的过程,城建以人为本,应将对自然的破坏降至最低,或预留空间改善人居环境。而从“建设用地”入手的规划,助长了城市对自然的破坏。这种规划思路往往先进行人口预测,根据“建设用地”标准,估算建设用地规模。在实施中,城市从“建设用地”入手作规划,更多地提高城市开发量,过多追求单位土地产生更大的开发利益,导致城市密度和建筑物容积率加大,“高、奇、大”的建筑物不断涌现,对人的生理和心理产生负面影响。城市在收获财富的同时,也损害了人的身心健康。

  专家称,传统的城市规划虽也强调以人为本,但优先从“建设用地”入手做规划,使其只关注建筑周边绿化建设,而不是让整个城市维持合理的开发限度而使城市与环境相融,对自然生态的关注大,多停留在景观和环境保护层面。而从“非建设用地”着手规划,是从保护一条条小河、一座座小山、一棵棵小树小、一片片生境开始,尊重自然,保护自然,尽可能减少城市对自然的扰动;或者以仿效自然的方式,用生态工程从源头生态建设和过程生态控制着手,为城市营建健康适宜的栖息环境。

  从“非建设用地”着手规划,北京和广州已有应用成果。通过遥感影像考查地面,得到城市生态敏感性分析图谱,在此基础上,将城市发展的硬约束(禁止、限制建设区)固化在土地上,这种方法在广州番禺区的应用效果很好,北京推出的《限建区规划》也是这种方法利用的成果集成。这有助于城市真正以人为本新思路的规划,因为它除了遏制住城市盲目追求土地开发利益的倾向外,还使城市规划从自然要素的规律出发,分析其发展演变规律,在此基础上,确定城市如何进行建设,有效地开发、利用、保护自然。

  专家称,城市规划师与决策者们如果真正实现了从“想建什么”到“不该建什么”的思路、观念的转变,城市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将得以保障,整个区域和城市也将实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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