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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多感官互动的体验性城市景观形象设计
[日期:2011-01-28]  来源:现代园林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随着科技的迅速发展,多元化、个性化需求的出现,人们对城市景观形象设计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因此,创造出满足现代功能需求和审美要求的互动体验城市景观视觉形象,成为设计师不可推卸的责任。在这种背景下,多感官互动城市景观形象设计理念的提出,将会引领中国当代城市景观发展的新趋势

   1 城市景观形象

  “景观形象”一词最早来源于德国Landschaft,指具有地表可见景象的综合景物和某一限定性的区域两种含义。城市景观形象则包括人们所见到的由大自然中生成天然景物和人为创造的人工景物两部分。具体包括主体—人及建筑、绿地、自然资源(如城市的自然水体、自然山体等)、各类城市设施(如路灯休息座椅、广告牌等),这些因素共同构成了城市景观形象基础。现代景观学者趋向认同城市景观形象是一幕剧本:城市街道是舞台、景观设施是道具、建筑和环境是背景、设计师是导演、城市生活的人们则是演员、城市的文脉精神是剧本的主题。

  在剧目的表演过程中,各个部门相互协作、共同努力,完成了“城市”这场大剧表演。在这个过程中,主题则起到统领剧目的作用,所有的部门都必须服从这个大纲。在实际的表演过程当中,演员(城市中所有的参与者)通过对道具(城市景观形象)的所观、所感进行表演。剧情的要求(使用功能和审美)演员(城市中所有的参与者)必须通过感官、情感、思考、行动等,与道具(景观形象)进行“共振”,以实现人———景观的互动。

  2 体验性城市景观形象设计

  2.1 体验性景观形象设计的提出

  体验一词在《新华字典》解释为:体就是“亲身的、设身处地的”,验就是“效果”。在《现代汉语词典》中,体验解释为“通过实践认识周围的事物;亲身经历”,它是主体对客体的刺激产生的内在反映。谢佐夫在《体验设计》中对城市景观形象定义为:它是将消费者的参与并融入设计环境中,是设计师把城市为“舞台’,景观形象作为“道具”,环境作为“布景”,使用者在活动过程中感受到美好的体验过程。通过这个概念我们可以看出,体验设计是为使人们感受某种体验而进行的设计[6],体验设计的目标就是为人们提供使生活更丰富的体验过程。

  从美学角度上看,体验性设计的产生是由于现代审美情趣及人性的需求,特别是西方接受美学在中国的传播所产生的,人们对城市景观形象由单一的关注视觉美感转向观赏者—景观形象之间的多感官互动关系的角度。这种重大审美观念的转变,是由于当代人类群体文化哲学从主体性向主体间性转变由从关注个体,转向人与人、人与环境之间的互动关系研究。

  2.2 体验性景观形象设计的内涵及意义

  体验性城市景观形象设计作为城市景观设计的核心,营造出富有特色体验的空间场所和设施,其目的就是吸引公众能积极的参与其中,与景观形象产生互动[2]。满足公众的多样需求,实现景观形象的价值回归。从符号学角度上来看[8],城市景观符号语言中的多感官互动反映的是使用者通过感官系统,对景观符号进行解码的一系列行为过程。这种体验过程是消费者对城市景观符号语言的一种积极的反馈。设计师在设计过程中有意识把这种理念通过符号化过程,进行编码、简化、提取,以便使用者通过感官系统更好的理解和欣赏。最终使城市景观形象在满足公众多感官需要基础上,把公众对城市的“意向”提到“意境”的层次上面。

  不难看出,城市景观形象感知化的体验设计理念,将会把我们带到一个充满丰富感性的世界中。因为体验本身就是最真实的,融入多感官体验的景观形象,带来的不再仅仅是功能上的满足,更多的是心理上的愉悦。体验性城市景观形象设计在一定层次上解决了现代工业社会造成的“生活刻板化”和“个性碎片化”的问题,满足了人们对过程体验的好奇心。

编辑:joe |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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