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04-2020)-标准规范—规划设计频道-中国风景园林网-中国风景园林领先综合门户
《商丘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04-2020)
[日期:2009-04-16]  来源:商丘园林绿化管理局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附则

  11.1  本规划自市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

  11.2  本规划由文本、图纸和附件三部分组成,批准后图纸与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  规划批准后,未经法定程序,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对本规划进行修改,规划的重大原则变动,必须报原规划审批机构批准。

  11.4  本规划由商丘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编辑: | 阅读:
【 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点击查看
网友评论(调用5条)  更多评论(0)
表情: 姓名: 字数
点评:
       
  •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
  • 本站有权保留或删除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评论即表明您已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最新推荐
企业服务
');var k=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