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04-2020)-标准规范—规划设计频道-中国风景园林网-中国风景园林领先综合门户
《商丘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04-2020)
[日期:2009-04-16]  来源:商丘园林绿化管理局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6.1  树种规划的基本原则

  1)适地适树原则

  对现在生长良好的树种应给予保留。大部分城市土地已不再是自然地貌,自然壤土,立地环境已经发生了重大改变,因此对于已经适应,并且表现良好的树种不要轻易更换。

  2)乡土树种为主的原则

  乡土树种适应性强,易于栽培繁殖和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等优点,应当充分应用。

  3)生物多样性原则

  城市绿地植物群落的培育,不仅要充分考虑自然植物群落的共生互补,而且还应考虑城市野生动物生存、栖息的需要。城市生物多样性的丰度,是城市生态环境稳定性的重要表现。

  4)节水型绿化原则

  坚持节约用水的原则,因地制宜,科学调整植物配置结构,发展节水型绿化,积极发展和推广耐旱、耐碱、涵养水分能力强的阔植物。

  6.2  技术经济指标

  1)乔、灌木、皮(地被)比例为7:2:1;

  注:这里指的是乔木覆盖面积、灌木覆盖面积、非林下地被植物覆盖面积的比例。

  2)落叶树种与常绿树种比例为6:4;

  3)速生树种与慢生树种比例为7:3。

  6.3  基调树种

  ●  国槐

  ●  白腊

  ●  法桐

  6.4  骨干树种

  泡桐、垂柳、栾树、合欢、馒头柳、雪、大叶女贞、广玉兰、侧柏、刺槐、石楠、麻栎、银杏、火炬树、楝树、毛白杨、元宝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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