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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新建公园须具防灾功能
[日期:2008-10-07]  来源:重庆商报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昨日,我市远郊区县城市森林工程和创建园林城市工作会在荣昌县召开,会上记者获悉,在建设城市森林工程中,我市对新建公园做出了要求。

  据了解,规定公园用地范围内及周边300米无崩塌、滑坡、危岩及其他危险源,公园上空没有城市高压输配电架空线穿过。城市公园除了满足市民休闲观景外,还必须具有防灾功能,公园周边建筑布局必须按建筑高度的50%加3米留出间距,避免周围净空环境及建筑高度失控,对公园环境产生破坏。同时,要有50%的自由广场和开阔地,便于灾害发生时搭建帐篷、堆放物资,部分铺装广场应提高标准,紧急状态下供直升飞机起降。此外,还严禁在公园内建设大型的会议中心或宾馆之类的建筑,园林小品建筑要选用轻质材料,建设“生态环保型”公园。

  市园林局局长余守明昨天表示,目前全市正在大量拆除广告,在道路两旁的电线杆广告拆除后,市园林局将在电线杆上试点挂上开花植物,如万年青、迎春花等亮丽的植物,搞电杆绿化。市园林局对屋顶绿化也做出了要求:一般情况下对荷载轻、不能上人的屋面,种植景天科、多年生地被植物,对于可以上人的屋面,应该乔灌花草合理搭配,同时设置休闲、健身等设施,形成供人们休闲娱乐的绿色空间。

  我市正在对屋面、阳台、坡面、堡坎、桥梁柱体进行全面绿化,采取垂吊、攀援等方式,形成山地绿化特色。园林局表示,要鼓励市民对阳台进行绿化,并在轻轨的柱体上增加乡土藤蔓植物种类

编辑:royal |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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