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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规划改来改去问题在哪
[日期:2009-07-07]  来源:扬子晚报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我们生活的城市如何规划建设?怎样才能防止“换一届领导换一个规划”?昨天,省政府法制办举办《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案)》立法辩论会,不仅来了8名全是大律师的正式辩手,而且请来全省各地的旁听市民参与。

  规划官员业务素质要提高

  城市规划改来改去常常造成很大浪费。来自常州的旁听者顾成伟指出问题就在于规划官员业务素质达不到要求。他提出9条对规划官员的建议:要将规划法律化,广泛听取规划区内居民意见,规划应符合科学发展观,契合人民生活水平改善的要求,应有前瞻性,具有长远意识,应经过全方位价值评估,如要更改必须公示听证,随意乱改必须依法严惩。其发言得到省建设厅副厅长当场肯定。

  “阳光规划”可不可行

  让规划像阳光一样呈现在人民大众面前,让群众能有机会参与到规划中,这是此次立法的目标之一,但这一构想是否可行?正方律师认为,采取多种形式让公众广泛参与规划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但是反方律师也提醒,公众认知水平并不平衡,如“阳光规划”的尝试与探索不能逐步实现制度化、法律化,让公众参与规划只能是纸上谈兵。

  可否赋予规划法律效力

  正方律师认为应该赋予规划法律效力,即使情况有变,也应按照法定程序调整。反方律师指出,规划本身就是个蓝图,不宜用法律固定它的效力,将规划限得太死。

  ■名词解释

  立法辩论会与听证会不同

  听证会重在“听”,而辩论会重在“辩”,将涉及各方的观点都亮出来,在观点交锋中找到问题所在。我省在全国首次举办立法辩论会,这也是政府“开门立法”形式的一大创新。

编辑:royal |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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