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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应在细节中体现魅力
[日期:2009-08-21]  来源:建筑时报  作者:许斌   发表评论(0)打印



  据媒体披露,重庆市仅仅2012年前,就要新建城市广场27个,每个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总面积达71.6万平方米。笔者却以为,作为中国最著名的几座“火炉”城市之一,重庆恐怕不怎么适合建许多大广场。毕竟时过境迁,随着传播技术发展,广场最初的集会功能早已让位给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剩下来的,基本就是商业和休闲娱乐功能了。

  以商业论,广场非商业的前提,而为商业的结果。不是有多大的广场必定形成多大的商业规模,却是有多大的商业规模便建多大的广场,以备消费者所需。大卖场边一般建有广场,便是生意最红火的沃尔玛,也不会铆足了劲儿非要建世界上最大的广场以为亮点,浪费资源不划算,股东们也不答应。

  不仅在商业方面,在社会事务的方方面面,都要讲究投入与产出的比例。“撒龙种而收获跳蚤”,那是得不偿失。笔者印象最深的一处广场,在江西省永修县,很小的一个县城,建有一个浩浩荡荡的广场,应该是使用成本高昂。2007年笔者在此停留的一个星期里,晚上只开1/3左右的灯,整个广场的后半部都黑漆漆的,予人以恐怖之感。当然不是没有市民在此休闲,而是不算多的休闲者,实在不足以为如此浩大的一个广场增添生气。

  何况,中国的许多城市,气候条件亦与大广场为敌。与重庆齐名的“火炉”武汉,有心人专门实验过,大夏天里,广场的地面上可以烤熟鸡蛋。到了冬天,或许重庆的绝对气温不算低,但湿度大,冷风如刀,感觉比北方还强烈。我想,想在空旷的广场上吹吹冬天的风的人,着实不多。

  显然,与其以大广场形式作粗线条勾勒,莫如换之以细线条的街心公园建设。与大广场思路的最大不同,街心公园强调的是因地制宜,大至数千上万平方米,小至数百、数十平方米。绝不会为了规划而规划,而是更多地对现有空余地块加以改造利用。改造的形式多种多样,绝不局限于平整出一块空空的场地,或花木扶疏,或小桥流水。记得一位有域外游历经验的写作者说,在纽约的一个不足百平方米的小街心公园里,还营造出了不令人感觉到突兀的人工瀑布景观

  因此,出于民生、社会公益考虑,笔者以为应该鼓励个人出于种种目的投身于街心公园建设,并以公益事业对待之,免除其一切行政规费。凡此种种,其管理难度当然困难过粗线条勾勒的几处浩大的广场,但一个城市的魅力、一个城市的宜居指数,往往却就是藏在其细节管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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