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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园林16亿大单真相:为缓高股价发假公告?
[日期:2010-09-06]  来源:投资者报  作者:刘秀丽   发表评论(0)打印



  --未经招标的"市长项目"?为缓股价压力发假公告?

  2010年8月31日上午10时许,位于辽东半岛中部的鞍山市汤岗温泉城景观工程工地上,能见到仅有几个无聊地拿着吸铁盘的拾荒者,而周围大片土地连起码的平整迹象都没有。

  距离鞍山城区大约13公里,汤岗子镇便是东方园林(125.80,0.00,0.00%)(002310.SZ)鞍山市城市景观工程“大单”的项目所在地之一。《投资者报》对东方园林鞍山协议的实地调查也是由此地开始。

  东方园林公司于今年5月21日公告,与鞍山市财政局直属企业鞍山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山城投)签订的协议价值达16亿元,如果能够顺利完成,那么这个项目不仅是东方园林公司所有项目中价款最高的,而且也是中国园林史上最大的订单。

  但是有一个核心问题仍然存在:这16亿元究竟从何而来?

  《投资者报》在鞍山采访了当地城建局、规划局、城投公司以及园林公司,并且到公告中提及的项目现场进行探访。另外,《投资者报》咨询了多位园林业资深人士,而由此呈现出的东方园林鞍山协议是一份充满了疑惑与迷雾的协议。

  两年内很难受益

  在这个众人口中“不可思议”的协议当中,主要包括鞍山市万水河两岸景观工程、汤岗温泉城景观工程以及城区4个体育公园,三项共计景观面积535 万平方米。东方园林公告中声称,单项工程设计时间为2010年4月~10月,施工工期为具备施工条件(有施工图纸和施工场地)后18个月。

  这段公告可能会给人一种错觉,似乎今年10月之后东方园林的施工队就可以进入该项目,而这16亿元大单可能在2011年就能为公司带来回报。其实,关键点在于是否能够具备“施工条件”。如果这个模糊的概念不能达到,那么东方园林真正开工的时间将会一直延迟。

  让人迷惑不解的是,东方园林鞍山协议中的前两个项目想要在两年内完成基本上不可能,而第三项所谓的体育公园甚至连当地城建局都无法确认具体的地点。

  根据汤岗子镇政府的内部人士介绍,规划面积为180平方公里的鞍山汤岗温泉城的工期较长,“估计两年之内不会大范围涉及绿化工程。”

  而且,同样的情况也出现在东方园林与鞍山城投协议中的另一个项目——万水河两岸景观工程中,这条穿过鞍山城区,原名为南沙河的河流,两岸仍然处于原状。

  负责万水河河道改造的辽宁兴利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表示,目前他们处于停工状态。该公司一名工作人员向《投资者报》透露,由于鞍山市政府方面的原因,原来的设计图纸已经弃用,而新的设计图纸还难以出来,所以无法施工,公司已经停工两个月了。

  “即便现在开工,就南沙河(万水河)文化岛附近的河道改造工程,至少需要一年的时间,”河道公司的该人士表示,绿化工程至少一年内不会全面启动,“总得先把河道挖出来,他们(东方园林)才能进场开工。”

  更让人惊奇的是,东方园林鞍山协议的第三个项目是4个体育公园,但是公告中并未给出相应的地址。一位鞍山市城建局绿化处的人士也表示,并不清楚项目的具体位置。

  然而,东方园林公布的协议中说,鞍山的三项工程总投资约16亿元。

  未经招投标的“市长项目”

  在鞍山市一家当地园林公司负责人王易(化名)看来,这么大的投资额简直不可思议。最直接的反驳证据是,过去5年中,鞍山市每年的园林项目工程总额从未超过1亿元。

  最让王易不能理解的是,东方园林与鞍山城投签订16亿元的合作协议,竟然没有经过招投标程序,作为鞍山园林业内的资深人士,王易甚至是通过东方园林公司的公告,才知道这“外来的和尚,已经把自己未来几年的‘缘’化走了。”

  通常,政府采购流程一般需要具体的部门做前期准备工作,之后再通过招投标,达到相关要求的企业均有公平参与的机会,最后项目是由价低者得。

  其实,往年鞍山市的园林项目都需要经过严格的招投标程序。据王易介绍,去年一个几百万元的园林项目,包括鞍山市内的30多家园林公司,再算上外省的总共有50多家园林公司参于投标,而东方园林拿走的是价值16亿元的项目,却并未经过投标,这让他感到困惑。

  同样有此疑惑的还有鞍山城建局绿化处的王处长,他对《投资者报》表示,以前园林工程在招投标之前,都是由其所在的部门准备项目评估等相关资料,但是,此次东方园林签订的16亿元大单,他在公告之前也不知情。

  此外,他表示,因为东方园林所经手的项目,现在还未进入施工期,他们直到现在还没有介入。

  即便是与东方园林签订协议的协议方,鞍山城投似乎对这个突然到来大单的真正细节也知之甚少。鞍山城投一位内部人士在面对记者的提问时表示,尽管是签约方,但这是上级领导确定的项目,他们并未参与具体的协商过程,所以不了解详情。

  在后来的采访中,记者多次遭遇东方园林签订的大单是“市长项目”的说法。鞍山城建局、鞍山规划局、鞍山市建委等多位人士亦对《投资者报》表示:“这是市长亲自抓的项目,我们并不清楚细节。”

  据当地《鞍山日报》记载,东方园林董事长何巧女曾两次与鞍山市原市长现市委书记谷春立有过接触:一次是今年两会期间,谷春立带队鞍山市政府班子相关人士参观了东方园林公司总部;另一次是今年3月18日谷春立在鞍山市接待何巧女一行。

  对于公司未通过地方政府招投标就拿下大单,东方园林方面的解释是:这是公司董事长亲自与各地市长或县长谈下来的项目,再加上是B-T项目,不需要通过招投标。

  所谓B-T项目,就是建设-移交(built-transfer),项目由工程建设方出资建设,政府再分批把资金付给工程方。

  实际上,这种解释很难站住脚。一位来自江西并且经常涉及B-T项目的业内人士徐凌云对《投资者报》表示,其实,即使是B-T项目也要经过招投标,只是因为B-T项目需要工程建设方垫付工程款,无形中就把很多实力稍弱的竞争对手挤出去了。

  据了解, B-T贷款融资方式在国外使用较多,国内发展尚不成熟,因为政府相关管理部门还未出台具体的监督机制,再加上地方政府尤其是经济欠发达地区缺少大规模发展资金的现状,也让地方政府对做B-T项目大感兴趣,但风险无人顾及。正因为如此,这些B-T项目经常会鱼目混珠。“现在的很多B-T项目已经走样了。”徐凌云坦言。

  政府缺钱 公司也缺钱

  东方园林鞍山协议显示,所涉及的景观工程均实行单项或分段工程竣工验收、单项或分段工程分期付款的支付方式。也就是说,东方园林至少在完成单项合同或分段工程后,鞍山市政府方能分期付给其部分工程款,在此之前产生的设计与施工费用均由东方园林自己承担。

  据徐凌云介绍,一般一个B-T项目通常由政府、投资公司以及工程公司三方组成,投资公司通过招投标取得标的后,再找到工程公司承建,工程款项由投资公司先期垫付,政府在工程完成后,相关地块价值增值后通过卖地或直接将地块转交给投资公司经营,有的投资公司借此转为房地产公司,通过开发拿到手地块开发项目而盈利。

  可是在东方园林签订的鞍山大单中,投资公司一方是由鞍山城投担任,因此,东方园林基本没有可能从签约方拿到垫付款项,只能靠自己出资垫付所谓的启动资金。

  而且,鞍山市政府近年来一直致力于城市改造,政府部门早就出现资金紧张问题,鞍山城投在今年5月份发行了20亿元债券就是例证。但随后遭遇发改委叫停城市债发行,这意味着至少在短期内,鞍山城投不能再通过发地方债来融资,而在之前这是其主要的融资方式。

  上述鞍山市一家园林公司的负责人王易表示,鞍山市政府很难有资金来支付东方园林16亿的项目款。因为鞍山市政府目前仍未结清该公司在2007年做的项目款,而且这在鞍山市内30多家园林工程公司,已属常见问题。

  据王易介绍,2009年鞍山市政府也只支付了30%该公司的园林工程款。截至目前,政府对其园林工程的款项更是分文未付。

  另外,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的规定,各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为20%。

  这项规定对于东方园林手中总值40亿元的订单(除鞍山外,还有其他几处市政园林)来说,需要准备8亿元的资本金,但是,东方园林目前账上可用于园林项目的只剩下2亿元左右的超募资金,显然面临资金困难。

  其实,鞍山市方面对于东方园林公司本身也知之甚少。上述鞍山市城建局绿化处的王处长表示,由于鞍山城建正在快速发展,与东方园林这样的上市公司签约,是因为相信他们的设计与施工能力强于本地企业,但他同时表示,并不了解东方园林是一家什么样的公司。

  为缓股价压力发假公告

  自去年11月27日上市以来,至少东方园林在股价方面的表现符合这个“好公司”称号。作为第一家园林绿化行业的上市公司,目前公司复权后的股价超过400元,而相对于59元的发行价,已经获得超过6倍的收益。

  也许是因为公司股价太高,东方园林坦言近来压力很大,但公司对广大投资者关心的资金问题仍然采取回避的做法。

  当《投资者报》向东方园林咨询这些问题时,公司董事长何巧女并未正面回答,只是用了一句“如果你们不懂,就不要问这样的专业问题”来搪塞记者。

  尽管如此,东方园林应该还是感受到了资金链的压力。

  至少在鞍山市政园林项目上,曾经的一个“乌龙”公告昭示了这一点。东方园林曾在7月初发布了一个“关于取消与鞍山城建原协议的重要公告”,内容为:基于鞍山市发改委停批新债券,原鞍山市方面5月发行20亿债券中只有6亿用于万水河前期整治,景观工程财力无法支持!所以原签订的协议,经双方协商后取消。

  为此,王易在看到这个公告后,第一时间询问了鞍山城投的管理层人士,但是得到的回答让他大为吃惊,“并没有取消协议,那是因为东方园林的何巧女觉得自己公司股价太高压力过大,向外放出的假消息。”

  果然在几天后,东方园林又撤销了该公告。目前,在网络上已经很难寻找到这则撤销公告。

  只是令王易和广大投资者不能理解的是:如果作为上市公司,东方园林可以因为自己股价过高,而向外放出假消息,那么,对于这个疑惑与迷雾重重的东方园林鞍山协议,纸面上的那16亿元到底又是否可信呢?

  或许,在面对《投资者报》记者问及公司资金链问题时,东方园林的董秘武建军曾经摔门而出留下的一句话,可以作为公司态度的注解,“爱写啥写啥,大不了就是影响一两天的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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