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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绿化工程成本核算问题探讨
[日期:2007-09-25]  来源:www.lcyl.cn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引言

    成本管理是实现企业财务目标——利润最大化的主要手段之一,成本核算与成本预测、成本计划、成本控制、成本分析和成本考核有机构成了成本管理系统。组织好成本核算,对全面提高企业管理水平,落实企业各部门经济责任制,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有很大的推动作用。在竞争日趋激烈的市场经济环境中,成本管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随着园林事业的蓬勃发展,园林绿化施工企业日益增多,但由于园林行业与建筑行业又有所不同,成本核算不能照搬建筑行业的核算方法,而应该有自己的行业特点。

    1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

    成本核算对象,是在成本计算过程中,为归集和分配费用而确定的承担工程成本的工程项目。

    1.1成本核算对象确定的原则

    成本核算对象一般应根据工程承包合同的内容、施工生产的特点、生产成本发生情况和管理上的要求来确定,要与施工图预算相适应,不能划分得过粗或过细既要便于反映工程的实际成本,又要考虑适当减少成本核算的工作量。有的园林工程项目成本核算工作开展不起来,其中的主要原因就是成本核算对象确定与生产经营管理相脱节。成本核算对象划分要合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划分的过粗,把相互之间没有联系或联系不大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合并起来,作为一个成本核算对象,不能反映独立施工的工程实际成本水平,不利于考核和分析工程成本的升降情况;当然,成本核算对象如果划分的过细,会出现许多间接费用需要分摊,增加核算工作量,又难以做到成本准确。

    1.2成本核算对象划分的方法

    (1)园林绿化工程一般应以每一独立编制施工图预算的单位工程为成本核算对象,这是因为按单位工程确定实际成本,便于与园林工程施工图预算成本相比较,以检查园林工程预算的执行情况。对大型园林工程(如主题公园施工)应尽可能以分部工程作为成本核算对象。

    (2)规模大、工期长的单位工程,可以将工程划分为若干部位,以分部位的工程作为成本核算对象。

    (3)同一工程项目,由同一单位施工,同一施工地点、同一结构类型、开工竣工时间相近、工程量较小的若干个单位工程,可以合并作为一个成本核算对象。这样可以减少间接费用分摊,减少核算工作量。

    (4)一个单位园林工程会由几家施工企业共同施工时,各个园林施工企业应都以此单位工程为成本核算对象,各自核算本企业完成部分的成本。

    (5)喷泉、大树移植等若干较小的单位工程,可以将竣工时间相近,属于同一园林项目的各个单位工程合并作为一个成本计算对象。这样也可以减少间接费用分摊,减少核算工作量。

    1.3工程成本明细帐的建立

    成本核算对象确立后,所有的原始记录都必须按照确定的成本核算对象填制,为集中反映各个成本核算对象应负担的生产费用,应按每一成本核算对象设置工程成本明细帐,并按成本项目分设专栏,以便计算各成本核算对象的实际成本。

    2成本核算的科目设置

    为了按照用途归集各项费用,划清有关费用的界限,正确计算工程成本,应设置“工程施工”、“机械作业”、“辅助生产”、“间接费用”、“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等科目。

    2.1“工程施工”科目

    其中“工程施工”科目,应设置二级科目,包括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其他直接费:该科目贷方记录已完工程成本。材料费应按使用的项目设置明细科目,如:土方、苗木费、水费等。

    2.2“机械作业”科目

    “机械作业”科目运用应注意该科目是核算企业及其内部独立核算的施工单位、机械站和运输队使用自有施工机械和运输设备进行机械作业所发生的各项费用;该科目应按承包工程和机械类别设置二级科目;该科目贷方记录:分配计入“工程施工”、“其他业务支出”和“专项工程支出”等科目的费用。

    2.3“辅助生产”科目

    “辅助生产”科目运用应注意该科目是核算企业非独立核算的辅助生产部门为工程施工、产品生产、机械作业、专项工程等生产材料物资、提供劳务(如设备维修、构件现场制作、固定资产清理、风水电供应等)所发生的各项费用;该科目贷方记录:分配计入“工程施工”、“机械作业”和“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的费用或成本。

    2.4“间接费用”科目

    “间接费用”科目运用应注意该科目是核算企业及其内部独立核算单位为组织和管理施工生产活动所发生的现场性费用支出,在实际工作中有的核算人员往往把握不住这点,比如,工资分配时,把所有的工资都计入本科目。

    3费用核算与分配工程成本核算

    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根据有关资料,通过“工程施工”科目进行汇总,然后再直接或分配计入有关的成本核算对象,计算出各个工程项目的实际成本。

    3.1人工费的核算

    工程成本的人工费,是在施工过程中直接从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的绿化工人以及在施工现场直接为现场直接的工程制作构件和运料、配料等人员的工资、工资性津贴、奖金、劳动保护费等。人工费的具体构成项目应该与各地区绿化工程预算定额中的人工费的口径保持一致。内容包括:

    (1)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2)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冬煤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假期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结婚丧、产假期的工资。

    (4)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5)生产工人的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劳动工资部门每月向财务部门提供“单位工程用工汇总表”,财务部门据以编制“工资分配表”,按受益对象计入成本和费用。采用计件工资制度的,费用一般能分清为哪个工程项目所发生的;采用计时工资制度的,计入成本的工资应按照当月工资总额和工人总的出勤工日计算的日平均工资及各工程当月实际用工数计算分配;工资附加费可以采取比例分配法;劳动保护费的分配方法同工资是相同的。

    3.2材料费的核算

    一般可根据绿化工程施工预、决算中计入直接费的项目来确定。施工企业的材料除了主要用于工程施工外,还用于临时设施、福利设施等非生产性耗用。因此核算时应根据发出材料的用途,划分工程耗用与其他耗用的界限,只有直接用于工程所耗用的材料才能计入成本核算对象,为组织和管理工程施工所耗用的材料、及各种施工机械所耗用的材料,应先分别通过“间接费用”、“机械作业”等科目进行归集,然后再分配到相应的成本项目中。发生的应记入工程成本的材料费,借记“工程施工”帐户,贷记“库存材料”、“周转材料――周转材料摊销”等帐户。

    3.2.1材料费内容

    (1)材料原价(或供应价)

    (2)销售部门手续费

    (3)包装费

    (4)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的装卸费、运输费及途中损耗等

    (5)采购及保管费

    3.2.2材料费的归集和分配的方法

    (1)凡领用时能够点清数量、分清用料对象的,应在领料单上注明成本核算对象的名称,财会部门据以直接汇总计入成本核算对象的“材料费”项目;

    (2)领用时虽然能点清数量,但属于集中配料或统一下料的,则应在领料单上注明“集中配料”,月末由材料部门根据配料情况,结合材料耗用定额编制“集中配料耗用计算单”,据以分配计入各受益对象。

    (3)既不易点清数量、又难分清成本核算对象的材料,可采用实地盘存制计算本月实际消耗量,然后根据核算对象的实物量及材料耗用定额编制“大堆材料耗用计算单”,据以分配计入各受益对象。

    (4)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应按实际领用数量和规定的摊销方法编制相应的摊销计算单,以确定各成本核算对象应摊销费用数额。

    3.3机械使用费的核算

    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定列入定额的完成园林工程所需消耗的施工的机械台班量,按相应机械台班费定额计算的施工机械所发生的费用。

    机械费用一般包括第一类费用:机械折旧费、大修理费、维修费、润滑材料费及擦拭材料费、安装、拆卸及辅助设施费、机械进出场费等;第二类费用:机上工人的人工费、动力和燃料费;以及公路养路费、牌照税及保险费等。其分配方法如下:

    3.3.1台班分配法

    即按各成本核算对象使用施工机械的台班数进行分配。它适用于单机核算情形。

    3.3.2预算分配法

    即按实际发生的机械作业费用占预算定额规定的机械使用费的比率进行分配。

    3.3.3作业量分配法

    即以各种机械所完成的作业量为基础进行分配。诸如,以吨公里计算汽车费用。

    3.4其他直接费的核算

    其他直接费是指直接费以外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其一般都可分清受益对象,发生时直接计入成本。内容包括:

    (1)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2)夜间施工增加费;

    (3)二次搬运费;

    (4)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

    是指施工生产所需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及检验和实验用具等的购置、摊销和维修费,以及支付给工人自备工具的补贴费。

    (5)检测实验费

    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实验室进行实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以及技术革新和研究试制试验费。

    (6)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等费用。

    3.5间接费用的核算

    间接费是指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为组织施工和进行经营管理以及间接为园林工程生产服务的各项费用。

    3.5.1施工管理费

    施工管理费是指施工企业为了组织与管理园林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项管理费用,以及为企业职工服务等所支出的人力、物力和资金的费用总和。

    3.5.2其他间接费

    其他间接费是指超过施工管理费所包括内容以外的其他费用,一般包括:

    (1)临时设施费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园林工程施工所必须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等

    (2)劳动保险基金指国有施工企业由福利基金支出以外的、按劳保条例规定的离退休职工的费用和6个月以上的病假工资工资及按照上述职工工资总额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

    3.5.3间接成本

    从性质来看,类同于工业企业的制造费用。发生的间接成本,通过“工程施工——间接成本”明细帐户进行核算,期末,将汇集的间接成本,按照直接成本的比例、预算间接成本的比例等进行具体的分配。所选用的各项分配标准应该与编制工程预算时的取费标准一致,也就是,在工程造价预算中,如果间接成本的取费是按照直接成本的比例确定的,分配间接成本时,应以直接成本为标准分配间接成本。如果在工程造价预算中,间接成本的取费是按照人工成本的比例确定的,分配间接成本时,应以人工成本为标准分配间接成本。

    4成本核算程序

    成本核算程序依次为:对所发生的费用进行审核,以确定应计入工程成本的费用和计入各项期间费用的数额;将应计入工程成本的各项费用,区分为哪些应当计入本月的工程成本,哪些应由其他月份的工程成本负担;注意问题将每个月应计入工程成本的生产费用,在各个成本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归集,计算各工程成本;对未完工程进行盘点,以确定本期已完工程实际成本;将已完工程成本转入“工程结算成本”科目中;结转期间费用。

    5工程成本的计算与结转

    已完工程成本的计算与结转,应根据工程价款的结算方法来决定。实行工程竣工后一次结算工程价款的工程,平时应按期将该工程施工中发生的工程成本,登记到“工程成本卡”中的生产成本加总,该加总数就是该工程的完工实际成本。实行按月或按季分段结算工程价款的工程,月末应汇总“工程成本卡”汇集的工程成本,并对该工程进行盘点,确定“已完工程”与“末完施工”的数量,然后采用一定的计算方法计算已完工程的实际成本,并按已完工程的预算价格向建设单位收取工程价款,补偿已完工程的实际成本并结转实际的盈利。本期已完施工实际成本的计算步骤和方法如下:

    5.1汇总本期施工的生产成本

    根据各成本计算对象的“工程成本卡”汇总本月施工所发生的生产成本。为了防止记帐与汇总时发生差错,各成本核算对象汇总的本月生产应与“工程成本明细帐”中的汇总生产成本数相核对,然后再与“工程施工”总帐本月发生数相核对,保证帐帐相符。

    5.2未完施工成本的计算

    未完工施工成本是指已经进行施工,但尚未完成预算定额所规定的全部内容的分部工程所发生的支出。已完工程实际成本的计算,必须首先计算未完施工的实际施工,这是因为本月某成本计算对象施工发生的生产成本,既包括已完施工工程发生的耗用,也包括未完施工所发生的耗用,只有从本月的生产成本中扣除未完施工成本,加上月未完工程的生产成本,才能计算出本月已完工程的实际成本。由于园林绿化工程的各个分部工程组成内容不同,因而不像一般工业企业的成本计算,即将生产成本总额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约当量之间平均分配,确定在产品实际成本。园林施工企业未完施工成本只能先折合为完工产品数量,套用预算单价计算其预算成本,并以计算的未完施工预算成本代替其实际成本,从生产成本总额中减去未完施工的成本。

    6成本核算过程中容易忽略的问题

    6.1成本的均衡性问题施工的过程

    成本的均衡性问题施工的过程分三个阶段,人、材、物的投入也有其不同,每个阶段的成本核算也都有其特点,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不注意这些。

    筹建期存在的问题施工项目在筹建期间是一般是没有产值的,费用除计入固定资产及福利费以外,其余一般应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科目,工程开工后分期摊入成本。也就是说,成本费用在当期不体现,这样可以避免工程项目在筹建期就出现人为亏损的现象。

    正常施工期存在的问题北方冬季不能施工,但也要有费用发生,发生的应计入工程成本的费用属于未完工程性质的,应计入相应科目核算,如果来年开工后,有可靠的价款收入,则当期发生的费用不予结转,待开工后一次或分期结转,否则直接计入当期成本。

    收尾阶段存在的问题正常施工期应对收尾的费用予以充分估计,通过预提费用计入成本,这样可以防止工程先盈后亏,也能保证工程尾工阶段有足够的资金支持。

    6.2分包工程核算问题分包工程分两种形式

    一种是作为自行完成工作量,另一种是不作为自行完成工作量。作为自行完成工程量的分包工程在核算上自然与自营工程相同;不作为自行完成工作量的分包工程在核算上与自营工程没有本质性的差别,只不过它讲的是总体成本,属于临建部分的需要摊销,属于主体部分的要与自营工程同步进行,体现出分包工程利润。在实际工作中,分包工程的核算往往是以款项的支付为依据,而不是采取应收应付制,造成成本不均衡,而且分包工程的利润体现在自营工程之中,无法直观反映二者各自的经营成果,与整个核算体系相分离。

    6.3预算与会计的不同

    成本口径差异问题施工企业成本核算的特殊方式主要是通过预算成本来衡量实际成本的节约和超支,但目前二者的口径有许多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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