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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初步形成文明风景旅游区创建体系
[日期:2009-11-11]  来源:云南日报  作者:张议橙   发表评论(0)打印



  记者从近日在石林彝族自治县召开的云南省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工作现场会上了解到,云南省开展的文明风景旅游区创建活动,使各风景旅游区从业人员思想道德水准,以及景区规划建设、规范管理、文明服务、资源保护水平不断提高,有效促进了旅游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2002年,省文明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旅游局联合启动了全省文明风景旅游区创建活动,并建立了分级创建、分级管理的机制,形成省市县三级创建体系。从2005年开始,中央文明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旅游局连续表彰了两批共26个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丽江古城、石林风景名胜区榜上有名,云南省成为全国为数不多的同时拥有两个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的省份。昆明世界园艺博览园、中国科学院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丽江玉龙雪山风景名胜区、大理崇圣寺三塔景区先后被命名为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示范点和全国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工作先进单位。这些风景旅游区在资源保护、环境建设、服务质量、内部管理等方面走在全省前列,集中体现了云南省创建工作的成果。丽江古城自开展创建活动以来,坚持对景区的整体保护常抓不懈,于2006年施行《云南省丽江古城保护条例》,先后编制了《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保护规划》等4部规划;将每年的12月4日作为“丽江世界遗产日”,对居民游客进行世界遗产知识宣传并开展相关纪念活动;自2006年开始先后投资1000余万元实施数字化工程,加强监控保护,为游客提供网络游览和便捷服务;从去年开始,每年投入10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民族文化保护。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在创建活动中,坚持班子建设制度化、文明教育经常化、文明创建多元化,对景区实行制度化、标准化和科学化管理,建立了一套有利于旅游业发展的政府主导的管理模式,每年用于旅游业发展的基金不少于2亿元。正在实施的《数字石林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现已投入2500万余元完成一期工程,建立了景区信息监管、视频监控、SOS应急求救等系统的信息化调度指挥中心,开创了云南省首家人防、技防相结合管理景区的先河,景区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列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数字化试点景区”,被科技部列为“数字旅游服务试点景区”。

  目前,云南省委、省政府已命名表彰了两批共31个省级文明风景旅游区。文明风景旅游区创建活动已成为各地发展旅游业、促进风景旅游区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重要抓手,“文明风景旅游区”已成为各景区响亮的品牌,有效地扩大了景区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中外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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