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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已有近800处文物点成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
[日期:2010-04-06]  来源:新华网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根据西藏自治区文物主管部门最新数据,目前,西藏已有近800处文物点成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其中,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35处,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188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484处。

  根据国家文物局的部署,西藏去年还向国家申报了拉萨关帝庙等36处文物保护单位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届时,西藏的国家级保护单位可达到71处。

  资料显示,2007年启动的西藏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使西藏不可移动文物点的数量从原先的2300多处增加到了目前的4268处。其中,古遗址类1513处,古墓葬类501处,古建筑类1443处,石窟寺及石刻类581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类207处,其他23处。文物点的增加,使西藏真正成了我国的文物大省。

  1989年到1994年之间,国家先后拨出5500多万元以及大量黄金、白银等贵重物资,对布达拉宫进行了首次重点维修,这在中国文物保护史上是空前的。2002年,西藏布达拉宫、罗布林卡、萨迦寺三大重点文物维修保护工程正式启动,历时7年,此项工程于去年全面竣工,总投资超过了3.8亿元。其中,对布达拉宫二期维修的投资就超过了2亿元。

  “十一五”期间,国家又投入5.7亿元对西藏22处古文物建筑进行维修的大型工程。这项工程从2008年起始,截至目前已累计到位资金达2.9亿元。资料显示,“十一五”期间国家对西藏文物维修投入的经费比“十五”期间增加了近2亿元。从上世纪80年代到今年,国家对西藏文物维修的总投入超过13亿元。

  西藏自治区文物部门负责人表示,这些文物维修工程充分体现了中央政府对西藏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人民群众宗教信仰自由的尊重。

编辑:royal |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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