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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招募民间文物监察员加强遗址保护
[日期:2010-11-29]  来源:新华网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记者27日从黑龙江省文化厅获悉,全省文物监察员已经发展到300多人,通过发动民间力量,弥补了文物保护工作人员不足的问题。

  据了解,黑龙江省文物保护部门招募文物监察员已持续多年,文物监察员在及时发现、制止、报告破坏文物行为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黑龙江省文化厅文物保护与考古处调研员吴娟说,文物监察员的工作主要集中在保护遗址方面,虽然各地市文物管理站工作人员会对遗址等定期巡查,但省内文物保护单位分布范围广,加上工作人员较少,文物保护力量不足等问题突出。

  目前,黑龙江省内被列为全国、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地方都设有文物监察员,他们多为遗址所在村或附近村子的村民,既要有保护文物意识又必须在当地具有一定威望。

  据佳斯市文物管理站站长高波介绍,这个市有4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0处黑龙江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每年春秋季节当地村民的耕地、挖土、伐木等行为不易监管,是文物破坏发生较多的时期。

  吴娟说,因为文物监察员居住、生活在文物保护单位附近,他们对破坏行为能及时发现并制止,如无法处理则立即向有关文物管理部门汇报,有效弥补了工作人员力量不足的问题。除此之外,文物监察员还承担起了对当地文物保护单位界桩、界碑等保护标志的保护、除工作。

  黑龙江省文物保护部门对文物监察员给予每年500元到700元不等的补贴,文物监察员信息每年还将进行更新、核实,避免出现搬迁造成无人看管问题。

 

编辑:joe |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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