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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遗址保护已形成基本格局
[日期:2009-11-11]  来源:人民网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经过5年努力,从南到北,由东到西,全国范围内,大遗址保护已经形成以长城、大运河、丝绸之路、西安片区、洛阳片区‘三线两片’为核心,100处重要大遗址为重要节点的基本格局。大遗址保护成为近年来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中最重要的工作,各地政府大遗址保护热情空前高涨,我国大遗址保护已经进入新阶段。” 10月30日到11月1日,中国大遗址保护洛阳高峰论坛期间,国家文物局副局长童明康这番话,得到杭州、西安、郑州、荆州等16个城市领导的高度认同。

  大遗址存亡一念之间,大遗址保护千秋之事。来自各地政府领导的共识源于对大遗址保护历史文化重大价值的认知,也源于城市化建设的现实迫切性和必要性。

  保护格局已经形成

  保护自觉性空前提升

  尽管大遗址作为学术名词,进入公共传播领域时间不长,但是,良渚、牛河梁、二里头这些大遗址“新贵”的发现、发掘和保护,重新书写和阐释了中华文明的历史;长城、大运河、丝绸之路这些中华大地上人类活动的重要遗址、遗迹,不仅应被每一个华夏子孙“耳熟能详”,也是世界人类文化历史的骄傲。

  除了毋庸置疑的重大历史文化价值之外,大遗址保护的另两“大”是规模大和影响大。万里长城、千里运河不必说了,朝阳的牛河梁大遗址、成都金沙遗址、无锡鸿山遗址等等,无不占地数公里乃至数十公里,一些大遗址项目甚至跨省跨区域,关于大遗址保护的任一举措都必然影响深远。因此,近年来,从长城资源调查到大运河申遗,从丝绸之路联合申遗到大明宫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启动,关于大遗址保护的每一项活动,几乎都是“国家行动”。“十一五”期间,我国有100个大遗址项目进入文化发展规划,即将到来的“十二五”规划中,大遗址保护已被列为主要内容。

  随着文化传播和城市职能的转化,大遗址保护不仅“修正和改变历史”,也书写和规划城市的当代历史。“纵观无锡发展历程中取得的每一次辉煌,其背后最根本的动力是文化因素,而这些又都根植于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之中。”无锡市委书记杨卫泽诗意的讲述可以说是很多城市共同的体会。

  “规划一块绿地,可以带动上百亩土地升值,而建设一个遗址公园,则可以让整个城市升值;建设一个工业项目,可以服务一个城市几十年,而保护一处大遗址,可以让一个城市受益上百年、上千年。”正如洛阳市委书记连维良所说,厚重的历史给洛阳留下了包括二里头遗址、偃师商城、东周王城等6处大型遗址,古老的洛阳因此而名,因此受益。僻居乡野一隅的牛河梁遗址的发现,使朝阳在上个世纪80年代“一举成名天下晓”,更是典型案例。

  如何保护这些“声名显赫的文明使者”,为历史和子孙尽可能完整、安全地传承这些影响深远的文明载体?从国家到民众,大遗址保护的文化自觉性空前提升。大遗址保护管理体系初步建立,周口店、隋唐洛阳城、唐乾陵等多处大遗址专项管理法规施行,为大遗址保护提供了制度保障。截至目前,国家文物局已批复了90余处大遗址的保护规划。高句丽、殷墟等重要遗址的保护展示工程取得阶段性成效,大明宫、郑州商城等大遗址拆迁和环境整治工作有效改善了遗址周边环境,以长城、大运河、丝绸之路新疆段和西安片区、洛阳片区三线两片为核心,包括100处重要大遗址在内的大遗址保护格局初步确立,并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近两年,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大遗址保护理念不断创新,形成了《西安共识》、《良渚共识》、《洛阳宣言》,提出了建设“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等新理念,大遗址保护进入新阶段。

  三大矛盾有所缓和

  “举政府之力”几成共识

  文化遗产保护千古事,大遗址保护是文化遗产保护的重镇,大遗址保护也是难上难。据不完全统计,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市化进程的速度达到同期世界城市化进程速度的两倍,城市发展将面临“加速发展期”,同时也是“矛盾凸显期”。矛盾的焦点是城市人口激增,城市用地急剧扩张,使许多过去处于城市边缘的大遗址逐渐纳入城市用地范围。

  首先是如何解决大遗址保护与土地城建之间的矛盾。无锡鸿山遗址范围内的土地,原来都属于无锡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用地。算眼前账还是算传承账?算经济账还是算发展账?算局部账还是算大局账?无锡政府最后将鸿山遗址7.5平方公里的土地全部用于鸿山遗址公园建设,对遗址规划范围周边的农业用地进行统一规划和引导,并进行农业结构规划,形成了省级都市农业生态园;并充分利用鸿山遗址、泰伯墓等历史文化资源,结合拆迁安置工作,规划建设了鸿山文化新市镇。通过配套功能的完善,使鸿山大遗址保护和宜人宜居环境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从而具有更为强大的生命力。

  其次是如何解决大遗址保护与居民生产之间的矛盾。生活在遗址区的居民守着祖先留下来的珍贵文物大遗址,受文物保护法的限制,他们不能办工厂、修路、建房,只能眼看着周边地区的经济不断地超越自己,遗址内的生活基础设施落后,环境脏乱,社会治安也不是很好。

  每个人都有享受先进文明发展的权利,不能让传承文明成为“落后吃苦”的理由。西安市在大明宫等大遗址保护规划中,针对不同区域的农民和居民采取不同的措施,如在保护核心区,把农民变成城市居民,对中青年人员安排就业,对文物保护区实行疏散人口的政策,以减轻对文物本体保护的压力等等。这些做法不一定广泛适用,但是善意的出发点可资借鉴。

  由于历史原因,大遗址上往往已经“盘踞”着众多的工厂企业居民住房。拆迁、安置、重建,资金压力大。巨额的资金单单依靠中央补贴远远不够,如何创新投资营运机制,以地方政府筹集为主中央财政补贴为辅,同时支持和鼓励社会多元力量参与,顺利解决了资金筹集的难题,成为大遗址保护要过的第一关。

  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差距很大,融资渠道也不同。以西汉南越国遗迹保护为例,对经济相对发达的广州来说,在城市中心发现这一遗迹,全民“狂喜”,城市规划建设为之绕道,保护资金不成问题。这是发达地区。相对不发达的安阳、朝阳等地区,投入资金虽有多少之别,但“举政府之力”之魄力之见识令人感佩。

  保护成果受惠于民

  展示特色和法规制定并重

  专家表示,城市的发展有其自身的肌理,顺之则胜,逆之则败,遗址各具特色,所以遗址保护的方式也要防止雷同的倾向,要在深化对遗址文化内涵的理解上下功夫,实现遗址保护的可持续发展。

  民众体验到文化遗产保护好处,才会成为身边大遗址最有力的守护者。“考古遗址公园是基于考古遗址本体及其环境的保护与展示,融合了教育、科研、休闲等多项功能的城市公共文化空间。依托考古成果所建成的考古遗址公园,是以遗址为内容,包含了丰富的文化内涵。同时,相较于单纯的遗址保护而言,它更注重文化遗产保护成果为全民所共享,其服务公众、反馈社会的功能更加突出。”童明康说。

  据介绍,大遗址保护管理体系和相关法律法规将会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同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将作为“十二五”期间我国大遗址保护的重要内容得到大力推动和支持。预计“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可建成30处考古遗址公园和50处遗址博物馆。对此,西安市副市长段先念提出针对大遗址保护问题的复杂性和特殊性,国家应该制定《大遗址保护管理条例》,将大遗址保护纳入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轨道;其次,由于大遗址保护涉及人口调控、征地、移民、拆迁、环境整治、土地利用调整、经济结构调整等复杂问题,国家应该出台配套政策来协调和处理这些问题。

  过去高楼大厦曾普遍被认为是现代城市生活的象征,今天,文化遗产尤其是大遗址则成为城市生活改善的重要标志。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积极保护下,大遗址正在摆脱“蓬头垢面”的形象,逐渐成为城市中最美丽的地方,“莫问遗产兴废事,请君只看大遗址”。

编辑:royal |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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