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牵头的国际环境公约信息及相关背景介绍

2016-10-09 10:14:57         来源:环境保护部     浏览次数:

  8、关于汞的水俣公约

  【背景】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以下简称“环境署”)在2009年2月召开的第25届理事会上就全球汞污染控制议题通过决议,从2010到2013年初,利用三年时间,召开五次政府间谈判委员会(INC)会议,拟订一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全球性汞问题文书,以促使国际社会共同采取行动,控制由于汞的生产、使用和排放导致的汞污染问题,减少其带来的相关危害。首次INC会议于2010年6月在瑞典召开,第二次会议于2011年1月在日本召开,第三次会议于2011年10月在肯尼亚召开,第四次会议于2012年6月在乌拉圭召开,第五次会议于2013年1月在瑞士召开。

  第五次会议商定了此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全球性汞问题文书的案文,一致同意将其命名为《关于汞的水俣公约》。2013年10月,汞公约外交全权代表大会在日本熊本举行,来自14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的一千多名代表出席了会议。会议先后通过了公约文本和大会最后文件。到目前为止,来自128个国家以及欧盟的代表签署了公约,美国等12个国家已完成批约,成为公约缔约方。

  汞公约由35条正文和5个附件组成,正文规定了各缔约方控制汞生产、使用、流通及处置的相关义务,添汞产品、用汞工艺限控及其增列,汞的大气排放和水土释放,资金和技术援助等内容。各附件则主要就各国淘汰添汞产品(禁止其生产和进出口,而非使用)、用汞工艺的限控时间表及其他要求、小规模土法炼金规范行动、大气排放控制点源以及争端仲裁和调解条款等内容作出了规定。

  本公约是里约+20会议后国际社会通过的第一个多边环境条约,对于控制汞污染具有重要意义,其签署实施必将促进我国的汞污染防治工作。

 

编辑:zhuweixu

凡注明“风景园林网”的所有文章、项目案例等内容,版权归属本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者,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风景园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相关阅读

从环境保护部到生态环境部意义何在?

  根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国务院新组建了生态环境部,并于近日挂牌成立。从环境保护部到生态环境部,是认真贯彻和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我国生态文明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详细】

解读《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纲要》

  环境保护部、科学技术部近日联合发布了《国家环境保护【详细】

环境保护部发布2013年空气质量状况

25日,环境保护部发布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及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等74个城市2013年度空气质量状况。【详细】

环境保护部党组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改革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于2013年12月27日召开“中央国家机关部门党组书记座谈会”,交流了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环保部、农业部6个部门党组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推动部门深化改革的经验做法,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共100余人参加了会议。【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