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市资函[2007]33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营房部工程管理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各申报企业:
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以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部对近期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在建设部网站(http://www.cin.gov.cn)予以公示。请有关主管部门通知企业查阅。
本次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内容包括:企业申报材料中的人员情况、代表工程业绩情况及审查意见(点击企业名称,即可查询企业申报的人员、业绩情况),公示时间为:
联系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建筑市场管理司资质处
邮 编:100835
电 话:010-58933487
附件:1、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转正审查意见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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