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程建设监理过程中,如何做好各项工作的协调,很多同行的专家们做过较深地探讨,现就自己的体会,再做浅议。
众所周知,有工作,就必然需要协调。协调是“三控制、三管、一协调”工作主要组成部分,协调??它穿贯于工程建设项目的整个过程之中,它是做好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做好协调工作不仅需要监理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理论素质,政治责任心、同时,还需要组织协调能力、协调方法和技巧。它是对监理人员的素质是一个全面的检验。
现场监理人员需要协调最多的有以下几种关系:监理与业主的关系;监理与施工单位的关系;业主与施工单位的关系等;,这些关系有时候相互渗透、复杂、多变。怎样做好才能使这些关系融洽和谐呢? 笔者认为,要从大的方面把握好三点:
一、坚持原则
在工程监理中,哪些问题属于原则性问题呢?
第一,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是原则性问题。工程施工必须按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进行,对一切违反有关建筑法律、法规的问题必须改正。如:肢解工程、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不按施工规范要求施工等。对此,无论施工单位无论如何强调客观因素,业主、熟人、朋友怎样暗中讲情,监理人员都不能妥协和放之。
第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问题是原则性问题。《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颁布,说明安全生产在工程施工中的重要地位,它已成为监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此, 监理人员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意识观念,要象抓质量一样去抓安全。不能可管可不管,而是必须管,管到位,这是法律法规赋予监理人员的神圣权力与职责。所以,对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不符合要求的,或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都必须限期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一定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无论施工单位的态度怎么不好,监理都必须坚持,这不仅只是为施工单位负责,为业主负责,更重要的是为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负责。廉洁自律,公道正派的工作作风是做好协调的关键。要做好协调工作,首先要确保自身的素质,要过硬,要严于律己,做到行为上不吃、不拿、不卡、不要,工作上不故意刁难,处理问题有理、有据,有节、公正无私。只有这样,协调起来才会有说服力。
上述问题是监理人员在协调中必须注意的核心问题,至关重要,不可马虎了事,否则,工程监理将失去它的应有作用和意义。
二、把握工作的灵活性
在监理工作实践中,随着建筑市场管理工作的不断规范化和制度化,真正遇到原则问题的争议不是太突出,因为,多数承包商和业主质量安全意识还是比较强的,基本能按照规范要求去做。可是偶尔碰到个别的不正规的施工队伍和素质较差的业主,出现问题协调起来就比较困难。在监理过程中会出现如下一些问题:(1)进场材料送检结果没回来,为赶工期施工单位就坚持要用,业主方工程代表也暗示从中担保、讲情;(2)主体还没验收,施工单位经业主同意,就争着想抹灰;(3)竣工验收,不按程序进行,未经监理同意,业主就通知上级质检部门验收等等。当然这些问题通常均与业主有关,处理不好,容易形成矛盾。因此,在协调这些问题时,要开动脑筋、灵活处理,避免把问题搞的僵化,而不易处理。笔者认为解决的方法是:第一、要预防在先,这是解决类似问题的最好方法。在开工之前的工作总进度协调度工作会上,监理方要明确提出要求,把监理工作程序告之业主和施工单位。充分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第二、即便遇到了棘手问题,处理进要冷静,不要急燥,把规范、标准和要求讲给业主听,让业主感到监理是真心实意为他们着想,为他们把关,减轻业主的逆反心理,从而取得业主的信任;第三、做一名业主满意的好参谋,定期或不定地与业主一起研究协商工程项目的进度、质量、投资控制和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事宜。这样,既不影响工期,又能按程序进行的两全办法。当然,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出现的问题可能是多种多样的,处理时一定要坚持原则,又要注意灵活掌握。
三、避免出现盲目性
在监理过程中,有些监理工程师,特别是“返聘”用退休的老工程师,常爱犯一些经验主义的错误,不认真审阅图纸、不了解设计意图和业主方建筑使用功能的意图,凭资格、经验监理,甚至有时会出现态度生硬、乱发号施令、或盲目的说一些不该说的话,或一些模棱两可的话,使本来可以很简单化地解决的问题变得很复杂,甚至出现僵化的局面。因此,笔者认为,监理工程师在监理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接到新的工作程项目后,监理工程师首要任务就是吃透图纸,及时了解工程详细情况,要能够做到心中有数。只有这样,处理问题才能有理有据、准确、无误,说话才有份量。
2、讲话一定要十分注意场合和分寸,不能一味地站在施工单位的立场上,为施工单位辩解、强调客观,有意或无意地为施工单位开脱责任,给业主造成错觉,产生意见。
3、监理人员与施工单位朝夕相处,接触最多,要让施工单位看到监理人员为人正直、高度负责的一面,避免出现叫板、较劲、态度刁蛮、动辄训人的现象。
4、在与施工单侠发生纠纷时,监理人员绝不能以义气待人,或义气待事,而采取对工程放任不管、置之不理,或暗中使?的严重错误作法。
上述的几个问题是监理人员协调工作时之大忌,一定要注意刻服、不可马虎了事。
总之,做好协调工作,要顾全大局,讲原则、讲公正、注意方式、方法。使业主和承包商都认可监理,协调才算达到目的。协调工作在工程监理工作已提升为“三控、三管、一协调”的今天,监理人的职责与权限亦愈来愈大和愈来愈分明,协调工作亦显得为尤为重要。因此,协调工作的原则、方法与灵活性应当引起高度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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