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
“花园城市”(也称园林城市)的概念最早是由英国建筑学家霍华德提出,1898年,霍华德发表了题为《明天的花园城市》专著。阐述了“花园城市”的理论,提出城市建设要科学规划,突出园林绿化。
他的“花园城市”模式图是一个由核心、六条放射线和几个圈层组合的放射状同心圆结构,每一个圈层由中心向外分别是:绿地、市政设施、商业服务区、居住区和外围绿化区,然后在一定距离上配置工业区,整个城市区被绿带网分割成不同的城市单元,每一个单元都有一定人口容量限制(约30000人左右)。
国际“花园城市”评选活动于1996年开始,每年评选一次,迄今为止,全世界有近30个城市获此殊荣,我国深圳市和广州市分别荣获2000年度和2001年度国际“花园城市”的称号。
国际花园城市的标准
1、园林景观的美化。指改善园林景观设计、合理应用适合客观环境和城市文化的植物材料的种植和美化城市的其他方式;
2、遗产管理。指现存的建筑和园林景观遗产的保护;
3、环境保护措施。指通过制定和实施公众环境保护活动、公众环境保护意识提高的状况及环境保护的程度等;
4、公众参与。指志愿者、企业和社会对园林景观美化承诺的实证;
5、未来规划。指确保园林景观可持续发展的敏感性和创造性规划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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