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光荣而艰巨
保护生物多样性是人类对自然认识的升华,也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必然要求。在工业化进程中,伴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和社会财富的增加,人口急剧增长,土地过度利用,资源过度开发,污染物大量排放,使一些物种消失或濒临灭绝的危机日趋严重。生物多样性逐渐成为环境保护的全球热点问题之一。
滇西北丰富的生物多样性是巨大的基因库,包含大量具有重大价值的物种和种质资源,是国家战略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好滇西北特有的生物多样性,并以此为基础,创造出在国际上独具特色的经济多样性、景观多样性以及文化多样性,可以让滇西北的特有生物资源造福当代、造福子孙、造福人类。因此,云南省各级党委、政府一直高度重视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早在1991年,云南就成立了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委员会。1994年,又成立了生物多样性保护委员会。近年来,云南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生态立省、环境优先”,全面实施“七彩云南保护行动”,着力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在滇西北地区,初步建成了以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遗产地、高原湿地、国家公园等为主要形式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并积极进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科学研究、知识普及和国际合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滇西北环境承载能力有限,保护生物多样性的任务艰巨而繁重。滇西北生态环境十分脆弱,物种丰富但多数物种的种群数量少,许多物种生态适应能力弱,遇到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容易陷入濒危境地甚至灭绝。高海拔、气候冷凉、山高坡陡、土地贫瘠等因素,导致生态植被恢复和演替过程异常缓慢,一旦遭到破坏就极难恢复。这些情况,使生物多样性保护任务格外繁重。滇西北是国家水电和矿产等重要战略资源的供应基地,必须解决好资源开发与生物多样性保护之间的关系;滇西北生产力状况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贫困人口在总人口中占有很大比重,必须解决好加快发展与生物多样性保护之间的关系。
在发展中解决保护问题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坚持生态立省、环境优先,坚持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坚持全面规划、科学管理,坚持体制、机制和科技创新,坚持在发展中解决保护问题。当前,应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突出三个重点。突出保护好滇西北最珍稀、最独特的生物物种多样性、生物遗传基因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类型多样性。
推进十大工程。重点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生态补偿机制试点、极小种群和珍稀濒危物种保护、重要和退化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保护区保护地和国家公园建设、生物多样性监测信息网络建设、外来有害物种生物防治、重要公益林保护、农村新能源建设、保护区域社区脱贫示范十大工程。
实现三个转变。保护方式从政府为主,向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的多元化开放式保护转变;保护手段从依靠行政办法保护为主,向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转变;保护机制从各部门条块分割,向政府统筹协调、部门与州市联动保护转变。
我们的目标是:到2012年,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初步完善,保护能力得到加强;保护区面积达到区域总面积的13%左右,森林覆盖率达到60%左右;滇西北主要城镇建成配套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并投入使用,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0%以上,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两个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严格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总量指标之内;生态敏感区和脆弱区得到有效保护,重要物种得到优先保护,生物多样性损失进一步降低,原始和典型生态系统得到良好维护;公众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得到普遍提高。到2020年,基本形成结构科学、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管理高效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所有珍稀濒危动植物和典型生态系统类型、绝大多数特有物种得到有效保护;公众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和参与程度明显增强,区域内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能力明显提高。
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完善综合协调机制。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积极建设生态文明。健全领导机构,充实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委员会,明确职能;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对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协调;建立会商制度,加强省级部门与州(市)县的沟通联系;建立专家咨询制度,对重大决策进行咨询论证。明确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和本部门生物多样性保护第一责任人,把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时规划部署、同时检查落实、同时考核总结。完善综合协调机制,林业部门牵头,负责筹集和管理专项资金,实施保护工作;环保部门强化执法监督,确保各项措施取得实效;建设、国土等部门各负其责,加强协调,共同做好保护工作。
健全和完善政策法规,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保障体系。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全国生物物种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纲要》等为依据,出台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并制定配套实施细则和政策措施,形成较为完善的政策法规体系。制定和实施与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和云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相衔接的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和行动计划,明确保护方针、目标、重点和措施。严格项目环评,从规划和建设源头保护生物多样性。
以各类保护区为重点,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保护体系。进一步加大各级各类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健全管理机构,提高管理水平。对影响生态安全的生态功能退化区,及时制定保护规划,遏制生态恶化趋势。对重点生态敏感区和脆弱区,采取强制性措施,把生物多样性损失减少到最小。严厉打击破坏生物多样性的违法行为。全力阻止有害物种入侵,防止珍稀物种资源流失。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和经济手段,禁止发展对生物多样性危害大、威胁生态安全、超过环境承载能力的产业和项目,限期淘汰资源消耗大和环境代价高的产业和项目。
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扩大环境容量,提高环境对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承载能力。加强分类指导,按照保护优先、开发有序的原则,根据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能力,对不同区域分类实行重点开发、优化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加大生态建设力度,继续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减少水土流失,提高森林覆盖率,恢复生态系统功能,扩大环境容量;积极推进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重要野生动植物分布区和迁徙地的退化生态系统恢复工作。加强污染防治,采取最严格的措施保护水环境,坚决取缔各类保护区、保护湿地内的工业企业排污,稳定并逐步改善水环境质量;加大对各类工业集中区的环境监管,全面实行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村生活废水、垃圾和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的综合整治力度,解决农村饮用水源污染问题。强化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和生态农业,推广清洁能源,推行清洁生产。
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和生态产业体系。从独特而丰富的生物多样性优势出发,准确把握区域战略分工,走产业差异化发展道路,构建与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的生态产业体系。合理引导产业发展,按照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思路,调整生产力布局和产业结构,优化资源配置;鼓励利用先进适用技术和节能环保技术,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和升级。推动支柱产业向生态化、无污染或少污染方向发展,水电资源开发要把生态保护和移民安置放在重要位置,矿产资源开发要确保资源高效利用和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旅游资源开发从规划制定、产品开发到基础设施建设都要注重环境保护。
加大投入,形成长效投入机制。生物多样性保护是一项长期工作,必须形成长效投入机制。要增加政府投入,主要用于生态保护、环境治理、水能矿产开发生态补偿、新能源利用和科学研究等。引导社会投入,建立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专项资金,用于保护能力建设和规划制定、科学研究等领域;鼓励企业进行公益性捐赠,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继续加强国际合作。建立和完善区域生态补偿机制,按照“谁受益谁补偿,谁污染谁赔偿”的原则,在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重大资源开发项目、城市水源地保护四个领域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工作;探索建立资源开发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补偿制度,向资源开发企业收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补偿费。按照清洁发展机制的申报要求组织实施或帮助企业开展造林、清洁能源等碳汇项目,积极利用国际碳汇机制获取保护资金。
为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科技和人才支撑。科技和人才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支撑。要强化科技创新,走自主研发与引进吸收相结合的路子,集中力量攻克一批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的关键技术,重点突破珍稀物种繁育的瓶颈制约。引进培养一批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建设高水平的人才队伍。加强对滇西北生物物种资源的调查研究,加强珍稀濒危物种和特有物种的保护及利用研究。
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科普宣教基地,利用各种媒体在全社会大力提倡绿色消费,倡导节能环保、爱护生态、崇尚自然的生产生活方式,把生态保护变为每个企业、单位和个人的自觉行动。大力弘扬少数民族爱护自然、保护环境的优良传统文化和习俗,探索并完善社区共管机制,让广大群众更加自觉地参与到生物多样性保护中来。扩大环境信息公开范围,健全社会监督机制。鼓励民间环保组织依法开展保护活动。
最新评论: |
中国风景园林网版权所有 COPY RIGHT RESERVED 2007 - 2012 WWW.CHL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