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地区:广东
工程名称:珠江公园绿化养护管理服务项目-东片区、珠江公园绿化养护管理服务项目-西片区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代理单位:
投资规模:0.000万元
建筑面积: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根据穗建计复[2008]186号文件批准,广州珠江公园现对珠江公园绿化养护管理服务项目-东片区、珠江公园绿化养护管理服务项目-西片区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名称:①珠江公园绿化养护管理服务项目-东片区
②珠江公园绿化养护管理服务项目-西片区
二、招标单位:广州珠江公园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富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先生联系电话:83753312
三、建设地点:广州珠江公园
四、招标内容、规模及标段划分两个标段,绿化养护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2个标段概况详见下表:
标段项目名称预计
发包价工程规模及招标内容
1标段珠江公园绿化养护管理服务项目-东片区约100万元东片(含北门、风景林、荫生植物区、百花园及水生植物区、快绿湖、东门等)面积12.1万平方米,其中乔木5293株,灌木8872株,地被63256m2,草坪53240m2,花坛350m2,水生植物(含湖)2000m2。
2标段珠江公园绿化养护管理服务项目-西片区约100万元西片(含南门、棕榈园、桂花园、木兰园、园博区等)面积12.2万平方米,其中乔木5825株,灌木6129株,地被42216m2,草坪78230m2,花坛90m2。
五、预计发包价:共为200万每年,其中1标:约100万元;2标:约100万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2008年8月6日----2008年8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报名条件: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同时具备):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单位具有有效的《外地、省(部)属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在穗施工备案证》或市属企业有效资质证书,并具有在广州地区承接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能力;
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要求为相关专业。
5、投标人自2005年7月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2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养护或面积在4万平方米以上的养护工程,需同时提供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通过市政府采购招标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或养护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养护验收相关证明及类似业绩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及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8、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9、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08年8月7日前3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
10、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工作;
11、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投标人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2008年8月7日)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12、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12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分别为各个标段的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名时,择优选取前12名分别成为各个标段的正式投标人,详见附件二《择优评分表》。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投标单位可选择投其中任一个标段,也可以同时投两个标段。当同一个投标单位同时投二个标段时,同时被评标委员会推荐为二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则该投标单位只能中最高报价值大的标段,不能兼中,其余标段由第二名、第三名依次推荐为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
十一、接受报名及资格预审工作执行《关于发布〈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和〈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规定〉的决定》(穗建法[2005]161号)及市招标办《关于重新发布加强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管理的通知》(穗建招[2006]8号)规定,资格预审工作由业主依法成立的资格预审委员会负责。
十二、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设置投标最高报价值。
十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2份,1份正本1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四、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署名投诉。
十五、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六、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0612-001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注:资审合格后,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资格问题仍未能解决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报名期限:|2008-8-6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020-83753312
联系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富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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