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园林新闻 | 规划设计 | 工程 | 植物 | 科技 | 教育 | 法制 | 风景旅游 | 园林城市 | 世界园林 | 风景园林师 | 花木资讯 | 人居环境 | 园林论坛 | 园林博客

惠州市演达大道南段绿化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http://www.chla.com.cn 2008-08-06 来源:中国园林网 作者: 发表评论(0)

  项目编号:惠交13【2008】043
  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地区:广东
  工程名称:惠州市演达大道南段绿化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惠州市园林管理局
  代理单位:广东惠通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0.000万元
  建筑面积: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演达大道南段绿化改造工程项目,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立项,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并按核准的意见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惠交13【2008】043
  一、招标工程简介
  (一)工程名称:演达大道南段绿化改造工程
  (二)建设单位:惠州市园林管理局
  (三)建设地点:惠州市
  (四)工程造价:约440万元
  (五)工程规模:演达大道南段绿化改造工程;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为准。
  (六)招标范围及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有关资料及说明,包括:演达大道南段绿化改造施工及保修工作(具体内容以施工图为准)。
  (七)质量及工期要求:质量等级为合格,工期为40日历天。
  (八)资金来源:100%政府投资

  报名条件:
  二、报名条件:
  1、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2、同时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必须要有:必须是园林、园艺或林学专业的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1人或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1人(若为二级以上(含二级)项目经理,须同时附执业建造师证或网上已公告的临时建造师文件),且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或项目经理为风景园林类工程师(含风景园林类工程师)以上职称;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工人2人。
  三、报名资料:
  (一)本市企业和已办理登记备案的市外企业
  1、投标报名表(从惠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不得更改)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法人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5、项目负责人证书或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或项目经理资质证书(若为二级以上(含二级)项目经理,须同时附执业建造师证或网上已公告的临时建造师文件),职称证书(若报名条件中职称一栏有专业要求,职称证书无体现者,则还应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及原件证明其相应专业);
  6、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工人需提供由建设部门及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同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7、已办理登记备案的市外企业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技工必须已在惠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备案。
  8、已办理登记备案的市外企业需提交在惠登记备案证书。
  9、须提供报名人员的交易员进场证。
  (二)未办理登记备案的市外企业
  1、投标报名表(从惠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不得更改)
  2、提交《惠州市外来园林绿化企业单项投标申请表》(从惠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不得更改,并按“填表说明”提供附件资料)。报名时须提供报名人员的交易员进场证。
  (三)以上资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其中投标报名表和《惠州市外来园林绿化企业单项投标申请表》三份均须原件,所有报名资料均用A4纸张进行复印装订并同时提交原件备查。
  四、报名时间:2008年8月12日9:00~11:30,14:30~16:30携带上述资料在惠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五楼服务大厅(惠州市下埔路16号)办理报名手续。
  正式投标人的确定依照《惠州市规划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局监察局关于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执行。并于2008年8月14日9时30分在交易中心进行正式投标人确定活动。
  获得正式投标人资格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凭交易员进场证,拟派本工程的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必须凭身份证准时参加本工程的招标发布会、答疑会、开标会。
  报名期限:|2008-8-12
  联系人:蒙先生、刘先生
  联系电话:0752-2383021
  联系传真:
  联系地址:广东惠通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备注:
  建设单位:惠州市园林管理局
  联系人:蓝先生
  联系电话:0752-2682501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惠通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蒙先生、刘先生
  联系电话:0752-2383021
  惠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电话:0752-2117117

分享到:
编辑:songgaofeng
有关  的新闻
更多评论网友评论 (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
  • ·本站有权保留或删除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评论即表明您已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最新评论:
企业服务

热点排行

    热门博文

    论坛热帖



中国风景园林网版权所有 COPY RIGHT RESERVED 2007 - 2012 WWW.CHL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