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招投标管理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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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10
来源:网络
作者:舒美英 蔡晓彤 黄开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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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招投标管理问题研究
( 舒美英 蔡晓彤 黄开战 )
招标与投标是一种国际上普遍应用的、有组织的市场交易行为,是贸易中一种工程、货物或服务的买卖方式[1]。招标投标活动起源于英国[2],我国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引入,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和推行,招投标活动在各个领域得以广泛应用。
杭州城市园林绿化建设项目自1998年起实行邀请招标,至2003年9月改为公开招标,并正式纳入杭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投标有形市场进行公开交易。公开招标方式的实行,对规范杭州市园林绿化建设市场的招投标行为,保护招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有效地遏制招投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在实际的招投标管理活动中,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逐步暴露出来,因此探讨杭州城市园林绿化招投标管理,有十分重要的实际意义。
2 杭州城市园林绿化招投标管理现状
2.1 建立了适合杭州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的竞争,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03年4月23日出台了《杭州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和杭州市园林文物局在同年6月3日印发了《杭州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意见》,在管理意见中明确规定:“杭州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是全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的行业主管部门,杭州市绿化管理站受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具体负责本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管理和监督。”这一举措的实施标志着招标投标活动更加有序、公平、公正、合理,形成了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的良性循环、发展的轨道。
2.2 制定了杭州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浙江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杭州市绿化工程实际,杭州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门制定了《杭州市园林绿化工程招标评标办法》,该办法规定: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从园林绿化工程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五人以上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时首先进行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其次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详细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或综合评估法。对景观要求不高、施工技术不复杂的园林绿化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标价法。对景观要求比较高,向公众开放以游憩为主要功能,有一定的游憩设施和服务设施,同时兼有健全生态、美化景观的综合作用的园林绿化工程,一般采用综合评估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的资信标、技术标及商务标进行评审,并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其中资信标满分为10分,技术标满分为30分,商务标满分60分。
2.3 组建了评标专家库
杭州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于1998年开始着手组建,截止2004年底,评标专家库扩充到了121人,具有中高级职称的评标专家达到了94%,而且各位专家所从事的领域各有侧重,业务各有所长,为科学评标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 杭州城市园林绿化招投标管理存在的问题
针对招投标市场上出现的招标投标不规范操作现象,为了明确招投标管理关键问题所在,以调查问卷的方式向投标单位对招投标市场规范程度和存在的问题作了调查。
3.1 投标资格审查存在的问题
(1)投标资格条件设置模糊、不全面
招标方所设置的投标资格条件一般包括具备交易证(交易席位费的凭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园林绿化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工作手册原件及复印件、相关类似工程业绩材料等条件,忽略了潜在投标人的财务状况,而其中最为关键的园林绿化资质投标资格条件过于模糊。根据《建设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园林绿化施工资质分为专业性和综合性两类资质[3],而在资格审查条件中没有予以明确,为招标方排斥潜在投标人提供了机会。
(2)资格审查办法不科学
目前,杭州城市园林绿化招投标的资格审查实行预审制,在潜在投标人报名的同时就投标资格条件进行资料完备性的书面审查,具备以上书面材料的则在资审报告上予以登记,不具备的则不予登记,也就是说不具备以上材料的潜在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情况未能在招标方的资审材料上予以反映,所谓的资格预审报告不能真实反映资格预审的过程。
3.2评标委员会工作机制问题
科学的评标方法需要人来实施,这一实施主体就是评标委员会,任一事情,只要有人参与,就存在不确定性[4],评标委员会在具体的评标工作中常出现以下问题:其一,在实际工作中,评标委员会是由招标人组建的,其劳务费也是由招标人支付的,在评标委员会与招标人之间形成了一种明显的经济利益牵连关系,致使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按招标人的意思进行评标,以达到招标人的倾向性授标的目的;其二,评标专家与某个投标人有相关业务往来的或有其他关系的,为了暗助此投标人,就采取过分地挖掘和扩大其标书的优势,同时尽量有意地避开其缺点或不足之处,以变相地为该投标人提升竞争力;而有时为了贬低某个投标人,则采取相反的措施,尽量淡化和回避其优势技术条件和强劲的竞争能力,却夸大和突出其缺点与存在问题,以相对地贬低和削弱其竞争力。
以上道德风险问题的发生,主要原因在于评标委员会是接受招标人的委托代其履行评标活动,委托人和行业管理部门没有相应的监督约束机制对评标专家的行为予以监督。
4 关于杭州城市园林绿化招投标管理的建议
4.1设置合理的投标资格审查条件
投标资格审查条件合理与否直接关系到潜在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投标资格审查条件设置时应满足针对性、必要性、竞争性、客观化、普遍化等原则,即招标人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必须是针对招标项目的需要与特点所作出的,是招标项目实施所必要的,应当能确定三家以上的投标人具备这一投标资格要求,能够从投标人提供的客观证明材料中作出判定,应为具有相应项目实施能力的潜在投标人正常情况下可以获取相应的资格证明文件。
4.2组建合理有效的资格审查方式
在有了明晰的资格审查条件以后,采取何种资格评审方法也是其中的关键之一。针对目前杭州城市园林绿化招标情况,建议采用资格预审两步评审法。
第一步:审查投标报名单位法律资格,研究其提交的法律方面文件是否符合要求,如资质等级、投标许可、施工许可、收费许可等,了解是否属于被禁止投标资格之列。这步工作是资格审查的重点,应审查投标单位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投标资格。
第二步:对符合法律资格的投标报名单位的技术资格、施工经验、人员安排、财务能力、在手工程、合同履约、施工业绩和企业信誉、项目经验等方面进行资格评审。鉴于评审工作复杂细致,可采用百分制评分法,即对所有单位报送的资格预审文件内容和现场管理水平按一定的标准进行评分。
4.3建立防范评标专家道德风险的激励约束机制
评标是整个招投标活动中的关键一环,有了科学的评标办法,还需要评标专家按照评标标准与方法进行评审、排序。因此,将人为因素的影响控制到最小的程度是实现工程评标公平、公正的关键之所在。对于评标专家个人而言,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在评标过程中对工程最终评标结果的影响要远大于评标专家个人评标技术能力对最终评标结果的影响。因此,对评标专家的行为进行有效的激励约束刻不容缓。
5 结论
招投标是一种公认的成熟而有效的交易方式,在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工程质量、缩短施工进度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投标资格审查和评标是招投标管理的重点对象,解决妥当,有助于招投标的规范化和招投标市场健康、有序、协调地发展。由于作者水平有限,对评标委员会道德风险的产生原因及解决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的深入研究。
参考文献:
[1] 卞耀武.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释义[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年
[2]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编委会.建筑工程招标投标[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9
[3] 王焘.城市绿化管理学[M].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2003年
[4] 周丹.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系统方法的研究[D].大连理工大学,2005年
作者简介:
舒美英/1976年生/女/浙江兰溪人/硕士研究生/讲师/浙江林学院园林学院(浙江临安 311300)。电话:13567183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