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园林新闻 | 规划设计 | 工程 | 植物 | 科技 | 教育 | 法制 | 风景旅游 | 园林城市 | 世界园林 | 风景园林师 | 花木资讯 | 人居环境 | 园林论坛 | 园林博客

深圳新洲河生态景观改造工程二标招标公告

http://www.chla.com.cn 2008-09-05 来源:中国园林网 作者: 发表评论(0)

  项目编号:44030020080361
  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地区:广东
  工程名称:新洲河生态景观改造工程二标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代理单位:
  投资规模:5,050.000万元
  建筑面积: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类型: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
  项目编号:44030020080361
  项目名称:新洲河生态景观改造工程
  工程编号:44030020080361001
  招标工程名称:新洲河生态景观改造工程二标
  工程地址:新洲河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毛国彦办公电话:8307252783072527,移动电话:15920025695,15920025695
  建设单位:深圳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经办人:毛国彦办公电话:075583072527,移动电话:15920025695
  计划总投资:21888.0000万元本次发包工程估价:5050.0000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桩号A3+487.4~A3+A1+395.4(位置为五洲宾馆-福强路)的河道驳岸改改、截污管线、补水管线及水保部分等。
  计划开竣工日期:2008年10月10日至2010年6月9日
  发布招标公告暨投标报名时间:2008年9月4日09:00时至2008年9月8日17:00时
  拟采用评标定标方法:抽签定标法

  报名条件:
  资格审查方式:现场报名。
  投标报名条件: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二级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投标人具有管径大于等于1米的顶管施工经验。,相关证明材料:
  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施工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其他报名条件要求: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Ⅰ组预选承包商,项目经理须具备最低资格等级一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项目经理须具备最低资格等级二级。
  另: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4、受到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施工企业(或监理企业)、项目经理(建造师)(或监理工程师)在暂停承接政府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工程期间,不得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
  5、重要提示: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劳务分包工作的通知》(深建管
  [2007]45号)的有关规定,凡是应招标的政府及社会投资工程,且属于预选承包商名录中房屋建筑
  工程施工总承包I和II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I和II组、地基与基础工程工程专业承包I和II
  组企业可承接的工程,应当实行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具体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的地基基础
  与主体部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中的地基基础与结构部分;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中的全部
  内容。
  温馨提示:
  1、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或“深圳建设信息网(www.szjs.gov.cn)”:
  (1)企业资质信息备案登记,并办理企业信息卡及录入投标员指纹信息;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又方均需在深圳市建设局备案注册并办理联合体投标卡,主体单位投标员已录入指纹信息;
  (2)办理“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会员登记;
  (3)办理拟派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信息备案登记。
  2、需现场报名的,投标人须由投标员携带企业信息卡,联合体投标由主体单位投标员持联合体投标卡,到福田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三楼11、12号窗口递交下列投标报名资料:
  (1)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2)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复印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证明以及拟派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明(复印件,验原件);(4)如有同类工程经验或在深工程经验要求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发包范围内有土石方外运工程的提供拥有泥头车队伍的证明文件或与正规泥头车队伍签订的土石方运输协议(附该正规泥头车队伍证明文件)。
  注意:所有报名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附上联系方式,装订成册(必须包括传真号码和手机号码);外地企业还须提供原件以备查验。
  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劳务分包工作的通知》(深建管[2007]45号)的有关规定,凡是应招标的政府及社会投资工程,且属于预选承包商名录中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I和II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I和II组、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I和II组企业可承接的工程,应当实行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具体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的地基基础与主体部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中
  报名期限:2008-9-4|2008-9-8
  联系人:毛国彦
  联系电话:07558307252715920025695
  联系传真:
  联系地址:深圳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备注:

分享到:
编辑:songgaofeng
有关  的新闻
更多评论网友评论 (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
  • ·本站有权保留或删除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评论即表明您已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最新评论:
企业服务

热点排行

    热门博文

    论坛热帖



中国风景园林网版权所有 COPY RIGHT RESERVED 2007 - 2012 WWW.CHL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