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地区:广东
工程名称:京珠高速石基出入口立交岛绿化升级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广州市番禺区林果管理办公室
代理单位:广东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0.000万元
建筑面积: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广州市番禺区林果管理办公室现对京珠高速石基出入口立交岛绿化升级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京珠高速石基出入口立交岛绿化升级改造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番禺区林果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20-84665723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3710840413
三、建设地点:番禺区石基镇
四、招标内容、规模及标段划分:按招标单位提供的图纸,完成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所发出的相关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所含的全部内容;
五、预计发包价:约300万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拔款
七、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2008年10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04:00。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九、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一楼大堂(广州市番禺区市桥镇白沙路101号)。
报名条件:
十、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和造林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3、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林业或园林(类)中级或以上职称资格(职称证需完整复印(含封面及背面);
4、2006年8月份到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规模业绩(类似业绩指在广州地区完成造林项目单项造价300万元或以上造林业绩,需提供经广州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确认的中标通知书,并同时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及提供业主的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以备查验。)
5、非广州市属单位须具有由广州市市政园林局颁发的有效的《外地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进穗施工注册登记备案证》;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8、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9、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10、投标人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12、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报名期限:2008-9-19|2008-10-6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710840413
联系传真:
联系地址:广东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备注:
十一、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20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20名时,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见证下采取公开摇珠方式从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中随机抽取20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接受报名及资格预审工作执行《关于发布〈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和〈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规定〉的决定》(穗建法[2005]161号)及市招标办《关于重新发布加强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管理的通知》(穗建招[2006]8号)规定,资格预审工作由招标单位依法成立的资格预审委员会负责。
十三、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设置投标最高报价值。
十四、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一式两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如未按照《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要求提交资料的则作为资审不合格处理。《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中要求提交的各项资料复印件(必须清晰)须出示原件核对(无原件核对或复印件模糊不清的作资审不合格处理),并按《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的顺序排列标明页码、装订成册,同时每页资料盖上单位法人公章并在资料的骑缝处盖上单位法人公章,否则其报名资料将视作无效。《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五、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证明书(须按附件四格式填写,授权委托证明书中受托人多于一人的将视为报名无效。
十六、其他说明
1、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参加摇珠会、答疑会,但必须按照约定的时间准时参加发标会和开标会,否则其投标行为无效;发标会、答疑会和开标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摇珠会具体时间见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网公布的时间(资格预审公示)。
2、报名时要准备好资料文件袋,并在文件袋的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报名单位、地址,盖上报名单位公章。
3、资格预审以投标报名单位所提交的报名资料为准,但投标单位应确保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招标人将保留对中标侯选单位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等资料进行复查的权利,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十七、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以下单位反映:(1)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投诉传真电话:84898880;(2)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电话84833337;(3)广州市番禺区监察局,投诉电话:84636701。投诉以正式书面投诉文件为准,并署名和加盖法人公章。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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