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害是指因用药不当对园林植物造成的伤害,有急性药害和慢性药害之分。急性药害指的是用药几小时或几天内,叶片很快出现斑点、失绿、黄化等;果实变褐,表面出现药斑;根系发育不良或形成黑根、鸡瓜根等。慢性药害是指用药后,药害现象出现相对缓慢,如植株矮 化、生长发育受阻、开花结果延迟等。现将其发生原因及防止措施介绍如下:
一、发生原因
(1)药剂种类选择不当
如波尔多液含铜离子浓度较高,多用于木本植物,草本花卉由于组织幼嫩,易产生药害。石硫合剂防治白粉病效果颇佳,但由于其具有腐蚀性及强碱性,用于瓜叶菊等草本花卉时易产生药害。
(2)部分花卉对某些农药品种过敏
有些花卉性质特殊,即使在正常使用情况下,也易产生药害。如碧桃、寿桃、樱花等对敌敌畏敏感,桃、梅类对乐果敏感,桃、李类对波尔多液敏感等。
(3)在花卉敏感期用药
各种花卉的开花期是对农药最敏感的时期 之一,用药要慎重。
(4)高温、雾重及相对湿度较高时易产生药害
温度高时,植物吸收药剂及蒸腾较快,使药剂很快在叶尖、叶缘集中过多而产生药害;雾重、湿度大时,药滴分布不均匀也易出现药害。(5)浓度过高、用量过大。为克服病虫害之抗性等原因而随意加大 浓度、用量,易产生药害。
二、防治措施为防止园林植物出现药害,除针对上述原因采取相应措施预防发生外,对于已经出现药害的植株,可采用下列方法处理:
(1)根据用药方式如根施或叶喷的不同,分别采用清水冲根或叶面淋洗的办法,去除残留毒物。
(2)加强肥水管理,使之尽快恢复健康,消除或减轻药害造成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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