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园林新闻 | 规划设计 | 工程 | 植物 | 科技 | 教育 | 法制 | 风景旅游 | 园林城市 | 世界园林 | 风景园林师 | 花木资讯 | 人居环境 | 园林论坛 | 园林博客

苏州高新区国际广场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http://www.chla.com.cn 2009-02-04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

  项目编号:
  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地区:江苏
  工程名称:苏州高新区国际广场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苏州新景天商务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750.000万元
  建筑面积: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工程地点:苏州新区
  招标类型:施工招标
  所属地区:高新区
  工程性质:园林绿化工程
  招标金额:750万元
  计划开、竣工时间:2009-4-1至2010-10-30


  报名条件: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条件

  (一)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或二级绿化项目经理
  (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7)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资质)条件均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8)省外企业需到苏州高新区建设局办理资质核验,取得进苏州投标的资质核验书;
  (9)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二)资格预审必要合格可选条件:
  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注:类似工程以2年内承担过工程造价不小于750万的景观绿化工程以上的项目,质量为合格,2007年2月3号后竣工。

  (三)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报名期限:2009-2-3|2009-2-9
  联系人:孙昊、顾金妹
  联系电话:0512-68256963-1030
  联系传真:
  联系地址: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备注:
  一、其他:报名时请携带企业和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IC卡(外地投标企业单项报名的请至交易中心二楼信息科办理)至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自助报名室报名,并打印报名确认单。在投预审材料时间内把材料封袋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提交材料如下:

  (一)本工程资格预审申请书采用:通用文本格式,(如采用通用文本格式请下载《资格预审申请书示范格式文本.doc》,如采用专用文本格式请到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二)附件资料:
  1.报名确认单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本市投标企业只需提交报名确认单原件);
  2.《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最新年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省外企业提供进苏州市的资质核验书原件;
  3.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原件及复印件;
  4.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如有在建工程,应提交原发包人允许投标证明;
  5.预审可选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有,并请于2009年2月10号下午13:30-16:00携带相关需核验原件材料到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核验相关原件,业绩证明材料一般为工程合同、竣工验收单及相应证明材料等)。
  6.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及身份证和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7.其它资料:
  1)书面报名申请书(附单位报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传真等;
  2)公司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印鉴及公司公章的允许参加此项目投标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须提供近三个社保证明复印件且附社保局联系电话和劳动合同);
  3)苏州新区区外企业报名材料须提供区外企业进苏州新区资质核验书复印件。

  上述材料应按序装订成册(原件不需装订),一式一份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在规定时间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

  二、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按苏建筑?2006?68号和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规定。


  三、备注:
  1、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需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材料所对应的原件进行复核(本市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核对原件),未复核原件的投标人不予确认,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本工程施工单位无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安全B类证书;
  3、投标单位需在投标封袋上注明所投标段、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分享到:
编辑:songgaofeng
有关  的新闻
更多评论网友评论 (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
  • ·本站有权保留或删除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评论即表明您已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最新评论:
企业服务

热点排行

    热门博文

    论坛热帖



中国风景园林网版权所有 COPY RIGHT RESERVED 2007 - 2012 WWW.CHL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