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园林新闻 | 规划设计 | 工程 | 植物 | 科技 | 教育 | 法制 | 风景旅游 | 园林城市 | 世界园林 | 风景园林师 | 花木资讯 | 人居环境 | 园林论坛 | 园林博客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迁址新建项目2号山体景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http://www.chla.com.cn 2009-03-11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

  项目编号:44039020090002
  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地区:广东
  工程名称: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迁址新建项目2号山体景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深圳市住宅工程管理站
  代理单位:
  投资规模:0.000万元
  建筑面积: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类型:绿化工程园林绿化
  项目编号:44039020090002
  项目名称: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迁址新建项目
  工程编号:44039020090002001
  招标工程名称: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迁址新建项目2号山体景观工程施工
  工程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水官高速口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水官高速龙岗出口南侧,即龙翔大道以东,龙格路以南。
  建设单位:深圳市住宅工程管理站
  经办人:邓炼波办公电话:83942871,移动电话:13925258258
  计划总投资:246000.0000万元本次发包工程估价:400.0000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迁址新建项目2号山体景观工程施工
  计划开竣工日期:2009年4月10日至2009年5月30日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09年3月10日09:00时至截标时间2009年3月30日10:00时
  拟采用评标定标方法:平均值法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质疑截止时间:2009年3月18日10:00时,答疑截止时间:2009年3月24日10:00时,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每套收取工本费:200.00元。

  报名条件:
  投标条件:
  本工程采用政府预选承包商制度,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预选承包商类别及组别要求:或城市园林绿化Ⅰ组;
  或城市园林绿化Ⅱ组;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二级
  其他投标条件要求:无
  另:
  1、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2、受到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施工企业(或监理企业)、项目经理(建造师)(或监理工程师)在暂停承接政府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工程期间,不得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
  报名期限:2009-3-10|2009-3-3010:00
  联系人:邓炼波
  联系电话:0755-83942871
  联系传真:
  联系地址:深圳市住宅工程管理站

  备注:
  温馨提示:
  1、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或“深圳建设信息网(www.szjs.gov.cn)”:
  (1)企业资质信息备案登记,并办理企业信息卡及录入投标员指纹信息;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又方均需在深圳市建设局备案注册并办理联合体投标卡,主体单位投标员已录入指纹信息;
  (2)办理“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会员登记;
  (3)办理拟派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信息备案登记。
  2、资格后审有关要求如下:
  (1)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在开标后、评标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3)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可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的“会员区”下载,工本费由招标人在截标后向投标人收取;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提出。答疑、补遗文件在会员区下载;
  答疑方式:网上答疑。网上答疑使用指引见
  http://www.szjsjy.com.cn/help/wsdy/wsdy.html
  招标文件、图纸等工程资料下载
  http://www.szjsjy.com.cn/help/zlgl/zlgl.html
  (5)投标人在截标当日的截止时间前,携下列材料到福田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三楼11、12号窗口办理投标手续:
  ①: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员持企业信息卡(同时验证该投标员指纹信息);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主体单位投标员持联合体投标卡(同时验证该投标员指纹信息);
  ②:投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
  ③:将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的姓名告知窗口工作人员。
  注意:外地企业还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以备查验。
  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劳务分包工作的通知》(深建管[2007]45号)的有关规定,凡是应招标的政府及社会投资工程,且属于预选承包商名录中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I和II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I和II组、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I和II组企业可承接的工程,应当实行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具体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的地基基础与主体部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中的地基基础与结构部分;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中的全部内容。

分享到:
编辑:onemore
有关  的新闻
更多评论网友评论 (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
  • ·本站有权保留或删除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评论即表明您已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最新评论:
企业服务

热点排行

    热门博文

    论坛热帖



中国风景园林网版权所有 COPY RIGHT RESERVED 2007 - 2012 WWW.CHL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