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滁河景观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BGX090010-02SG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江苏
工程名称: 南京市滁河景观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南京高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公司
代理单位: 南京天得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 0.000万元
建筑面积: 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标段编号:BGX090010-02SG南京高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公司建设项目滁河景观路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高管建字【2009】9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一、南京天得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二、本招标工程概况:1、标段名称:滁河景观路工程施工2、工程地点:盘城街道滁河景观路3、工程类型:一般工程4、建设内容:市政公用工程;5、结构类型:其他6、工期要求:90日历天7、工程合同估算价:1500万元8、招标内容:城市道路;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道路工程施工10、工程规模:长度:5380m;宽度:7m。
报名条件: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投标报名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方法:投标申请人可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指定地点报名,同时也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和网上同时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09年3月30日至2009年4月3日止,上午09:00分至11:30分;下午02:00分至04:00分,在南京天得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处)处受理报名,最后一天可在高新技术开发区丽景路2号A幢受理报名。投标申请人可采用网上下载或在指定地点报名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内容不一致,则以书面为准。五、资格预审方法: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其中必选条件为:(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并且已经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销号手续;(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中可选条件为:(1)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单项合同价在140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道路工程(不含隧道或桥梁工程)(2006年1月1日以来)(2)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以上所指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单项合同价在140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道路工程(不含隧道或桥梁工程)(2006年1月1日以来)(3)一般工程:企业承担的工程获省辖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较大工程:企业承担的工程获省辖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1)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不足9家时,招标人将逐级减少或降低可选必要合格条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并资格预审(前次报名的投标申请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逐一通知其重新报名并发放新的资格预审文件),直至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少于9家为止.若全部可选必要合格条件全部取消后,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仍不足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2)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六、其他:(1)资格预审时,本工程各投标申请人的项目经理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准时参加资格预审会议;如不到场,视为预审不合格处理;(2)资格预审时,本工程各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所报项目经理和主要管理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近半年(2008年9月-2009年2月)投标申请人连续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如无法提供或提供不全,视为预审不合格处理;(3)资格预审时,本工程各投标申请人必须在资格预审申请书中提供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的承诺,并提供所报项目经理常驻本工程项目现场每周不少于5天,每天不少于8小时的承诺,如不提供,视为预审不合格处理;(4)开标时,本工程各投标申请人的项目经理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5)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预审不合格。(6)各类企业或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核查,如无原件,须由原发证部门盖章确认,本项目公证件不视同原件。(7)本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企业和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三项(原件核查),缺任何一项均不计算业绩;企业文明工地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和文明工地证书四项(原件核查),缺任何一项均不计算业绩。(8)资审时企业及项目经理的类似工程业绩不重复计算;省级“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的有效期为二年,省辖市级“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为一年。(9)投标申请人提供的项目经理业绩其时间、造价、建造师姓名均以中标通知书上金额和时间、建造师姓名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无建造师姓名的,须提供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如有特殊原
报名期限: |2009-4-3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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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天得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代理机构地址:江苏南京市白下区石鼓路42号建华大厦3106室代理机构邮编:210005代理机构传真:025-84702027代理机构联系人:花雪艳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84713178代理机构电子邮箱:njtd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