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东部新城会展中心周边配套一期绿化新方案招标工程
项目编号: 榕市政[2009]招43号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福建
工程名称: 福州市东部新城会展中心周边配套一期绿化新方案招标工程
招标单位: 福州市园林局
代理单位: 福建?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 0.000万元
建筑面积: 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榕市政[2009]招43号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福州市东部新城会展中心周边配套一期绿化新方案招标工程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榕发改基建【2008】2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园林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园林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东部新城会展酒店两侧及霞洲路两侧;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约3000万元,绿化面积约95000平方米;2.3.招标范围和内容:东部新城会展酒店两侧及霞洲路两侧绿化工程,具体范围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2.4.工期要求:总工期:13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福建省“园林杯”金奖标准;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2.6.1.咨询单位:福建?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6.2.设计单位: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报名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一级企业资质;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且无在建工程;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且无在建工程;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主办方,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5.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投标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3年内至少施工过一项已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且单项合同工程绿化面积不少于95000平方米且工程造价不低于3000万元的城市公园绿化工程或城市会展中心配套绿化工程或城市广场配套绿化工程或城市文体场馆配套绿化工程或城市道路景观绿化工程;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3年内至少担任过一项已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且单项合同工程绿化面积不少于95000平方米且工程造价不低于3000万元的城市公园绿化工程或城市会展中心配套绿化工程或城市广场配套绿化工程或城市文体场馆配套绿化工程或城市道路景观绿化工程的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3年内至少担任过一项已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且单项合同工程绿化面积不少于95000平方米且工程造价不低于3000万元的城市公园绿化工程或城市会展中心配套绿化工程或城市广场配套绿化工程或城市文体场馆配套绿化工程或城市道路景观绿化工程的技术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3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工程绿化面积不少于95000平方米且工程造价不低于3000万元的城市公园绿化工程或城市会展中心配套绿化工程或城市广场配套绿化工程或城市文体场馆配套绿化工程或城市道路景观绿化工程。]3.6.投标人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文)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3.7.投标人不属于《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榕建筑[2007]92号)中从业限制的当事人;3.8.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3.9.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3.10.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4月7日至2009年4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建?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福州市金鸡山隧道口北侧)(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招标工程控制价及电子光盘)每份售价200元,招标图纸每份售价800元,售后不退。5.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总分为100分,即投标报价100分。(具体详见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即2009年4月30日上午9时前;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56万元。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4月30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州市金鸡山隧道口北侧);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招标文件购买发票到场核验登记。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期限: 2009-04-07|2009-04-13
联 系 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0591-83190072
联系传真: 0591-83190065
联系地址: 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0层
备 注: 联系方式招标人:福州市园林局;地址:福州市六一北路521号;电话:0591-87522234;联系人:蔡先生。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0层,邮编:350001;电话:0591-83190072传真:0591-83190065;联系人:陈先生。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帐户名称:福州市园林局;开户银行:福州市交行三山支行;帐号:351008020010470014858。(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招标工程名称)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地址:福州市北环东路金鸡山隧道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