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季华路以北片区春季树木补植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广东
工程名称: 佛山市季华路以北片区春季树木补植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盈瑞公用事业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 佛山市禅城区公用事业局
投资规模: 0.000万元
建筑面积: 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一、季华路以北片区春季树木补植工程施工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进行建设,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二、工程概况:1.建设单位:盈瑞公用事业投资有限公司;2.招标单位:佛山市禅城区公用事业局;3.单位性质:事业单位;4.工程名称:季华路以北片区春季树木补植工程;5.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50万元;6.招标范围:季华路以北片区春季树木补植工程施工,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7.资金来源:自筹;8.工程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路以北片区(包括同济路、季华路、南海大道、文华路、岭南大道、佛山大道、汾江河北堤);9.计划工期:20日历天。
报名条件: 三、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四、凡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工作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施工招标内容向招标人报名参加投标并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五、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接受报名,投标申请人须凭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于2009年4月7日9时00分至2009年4月13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到佛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佛山市季华五路公交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六楼)报名参加投标。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六、投标申请人须向招标人递交以下投标资格预审资料,并按照顺序装订成册:1.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2.企业业绩:提供近三年内(2006年3月~2009年3月)完成的绿化工程施工业绩复印件(包括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并对本次工程项目管养期作出承诺;3.拟设项目部组成人员名单、简历及其从业资格证、职称证的复印件,其中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应从业资格,并提供其在本单位连续购买社保一年以上的证明;4.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2006年3月~2009年3月)完成的绿化工程施工业绩复印件(包括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5.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和设备清单;6.财务状况:2007年度和200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有关说明(包括有否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等)的复印件;7.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8.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传真机号码、电子邮件信箱。七、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投标申请人的名称、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机号码、电子邮箱、招标项目名称、及“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并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八、资格预审申请书于报名截止日2009年4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送至佛山市粤辉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投标一部(佛山市禅城区五峰四路2号建设质监大楼五楼)。逾期送达或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九、资格预审办法:招标人组成资格预审小组采用投票的办法进行,资格预审小组从企业资质、企业业绩、项目负责人资历及企业财务状况,投标申请人项目管养期的承诺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并投票,得票过半数的单位为合格投标人;当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足五家时,报原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十、通知与确认: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传真方式发送“资格预审结果通知”(若因投标申请人提供的联系电话号码及传真号码不确切而造成通知无法送达,则一切后果由投标申请人自负)。投标申请人如在接收“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方面有疑问,请向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十一、凡资格预审合格并被邀请参加投标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人民币。
报名期限: 2009-04-07|2009-04-13
联 系 人: 林碧芹
联系电话: 0757-82707398
联系传真: 0757-82707398
联系地址: 佛山市五峰四路2号建设质监大楼五楼
备 注: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粤辉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办公地址:佛山市五峰四路2号建设质监大楼五楼邮政编码:528000联系电话:0757-82707398联系人:林碧芹传真号码:0757-82707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