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公安指挥中心项目室外景观土建工程
项目编号: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福建
工程名称: 莆田市公安指挥中心项目室外景观土建工程(小额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代理单位: 投资规模: 0.000万元
建筑面积: 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1、莆田市公安局拟建的莆田市公安指挥中心项目室外景观土建工程已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工程性质:景观土建工程 招标范围:按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投资概算:约435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建设地点:莆田市公安指挥中心大楼要求工期:60日历天工程质量:合格
报名条件: 3、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3.1投标人须是莆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小额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库内的企业;3.2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不分主、增项差别)。注册建造师(含临时)须是申请人本企业职员(以建造师证上的工作单位为准),具备房屋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且目前无在建工程项目。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将以不记名方式发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预算书等),并同时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http://www.ptztb.gov.cn)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预算书等)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5、本工程投标申请人于开标前不得向招标人或他人透露自身投标信息。6、本工程采用合理造价区间公开随机抽取中标人。7、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09年5月6日至2009年5月10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地点:莆田市招投标中心(莆田市政府机关7号楼一层大厅)。9、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等材料时,先给购买人开具不署投标人名称的费用交纳凭证。开标后,购买人再凭交纳凭证向招标人索取发票。
报名期限: 2009-05-06|2009-05-10
联 系 人: 黄小姐
联系电话: 0594-2767866
联系传真: 联系地址: 福建?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备 注: 招标人:莆田市公安局招标代理人:福建?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许先生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13808563389联系电话:0594-2767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