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青白江区第五批城市绿化节点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项目编号: | 2010012787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四川 | |||||||||||||||
工程名称: | 成都市青白江区第五批城市绿化节点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 |||||||||||||||
招标单位: | 成都市青白江区园林绿化处 | |||||||||||||||
代理单位: | ||||||||||||||||
投资规模: | 0.000万元 | |||||||||||||||
建筑面积: | 0.000平方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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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项目经 成都市青白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关于第五批城市绿化节点建设工程立项的批复》(青发改政务投资〔2009〕356号) 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比选方案备案号为 青(比)2010-5 。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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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有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二级企业资质 ; (3)其他要求: ①采用A方式递交比选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将转账凭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传真至比选人(传真电话:028-83665250)。并请在转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青白江区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字样。②被抽中的比选申请人购买资料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授权人持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③要求比选申请人有3个类似项目业绩 。 (4)本项目 不接受 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网站(www.sichuandaily.com.cn)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 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 2010年01月27日 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0年02月01日15时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 成都市青白江区财政局 开户银行: 工行青支行 账 号: 4402231009026300154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报名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六、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 |||||||||||||||
报名期限: | 2010-01-27|2010-02-01 | |||||||||||||||
联 系 人: | 陈女士 | |||||||||||||||
联系电话: | 028-83665250 | |||||||||||||||
联系传真: | 028-83665250 | |||||||||||||||
联系地址: | 成都市青白江区芳邻路25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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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成都市青白江区芳邻路25号 邮 编:610300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28-83665250 传 真:028-83665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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