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
地 区: | 四川 | |||
工程名称: | 迎宾大道风貌整治施工设计和东湖广场剩余部分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 |||
招标单位: | ||||
代理单位: | ||||
投资规模: | 0.000万元 | |||
建筑面积: | 0.000平方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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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迎宾大道风貌整治施工设计和东湖广场剩余部分设计项目己由大竹县人民政府以“竹府办字[2009]794号、79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竹县规划和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竹县规划和建设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大竹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竹发改委政策[2010]0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上的项目编号为2010011136)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衡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 2.2 建设地址:大竹县竹阳镇; 2.3 标段划分:一标段:迎宾大道风貌整治施工设计,计划工期为60个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20个日历天,施工图设计40个日历天);二标段:东湖广场剩余部分设计,计划工期为60个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20个日历天,施工图设计40个日历天);三标段:东湖广场建设项目勘察,计划工期为30个日历天; 2.4招标范围:一标段迎宾大道风貌整治施工设计方案(含效果图)、施工图设计。二标段东湖广场剩余部分设计方案(含效果图)、施工图设计。三标段:东湖广场建设项目勘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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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设计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一标段和二标段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三标段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以上三个标段 2007年以来已完成至少一个同类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能力。 3.2本次招标一、二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成员单位仅限于二家,其中一标段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的成员应是投标项目的牵头人;二标段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的成员应是投标项目的牵头人;(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报名时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并按招标公告4.1条要求交验联合体成员单位的相关资料及类似项目业绩证明。三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2月 1 日至2010年 2 月 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大竹县规划和建设局规划股(大竹县迎宾大道)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 (1) 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 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 资质证书副本。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 2 月 26日 10 时30分,地点为达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达州市西外金兰路136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报名期限: | 2010-02-01|2010-02-05 | |||
联 系 人: | 曾先生 | |||
联系电话: | 028-66823387 | |||
联系传真: | 028-86261539 | |||
联系地址: | 成都市西大街88号B座218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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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大竹县规划和建设局(盖章) 地 址:大竹县竹阳镇迎宾大道 邮 编: 635100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 话:0818-6224073 传 真:0818-6251899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衡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西大街88号B座218室 邮 编: 610031 联 系 人: 曾先生 电 话: 028-66823387 传 真: 028-862615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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