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广东 | |||
工程名称: | 广州市茶?片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绿化园林道路部分工程)(第二次招标)施工专业承包招标公告 | |||
招标单位: | 广州市荔湾区茶?街社区服务中心 | |||
代理单位: | 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
投资规模: | 0.000万元 | |||
建筑面积: | 0.000平方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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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设地点: 荔湾区茶?片区内
四、项目概况:茶?新村社区、茶?市场片区、芬芳社区、汾水绿色社区、永安绿色社区、金兰绿色社区、葵蓬联社5块绿地(含葵蓬铁路南北丫水闸绿地、明华市场铁路边绿地、葵蓬二社牛心田绿地、葵蓬凤溪老去路边公园、葵蓬凤溪村榕树头渔塘绿地)等环境综合整治。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预计发包价:
1、本招标项目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茶?新村社区、茶?市场片区、芬芳社区、汾水绿色社区、永安绿色社区、金兰绿色社区、葵蓬联社5块绿地(含葵蓬铁路南北丫水闸绿地、明华市场铁路边绿地、葵蓬二社牛心田绿地、葵蓬凤溪老去路边公园、葵蓬凤溪村榕树头渔塘绿地)等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绿化园林道路专业工程,(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规模:环境综合整治面积约12万平方米。
4、预发包价:约为人民币1700万元。
注:2个或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
六、资金来源: 城建资金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 2010 年 2 月 5 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 2010 年 2 月 8 日
报名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2:00??4:00。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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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 一 级专业承包资质。
注: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要求。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要求为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的注册建造师。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
6、明确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由施工专业承包单位专职安全员(具有施工安全考核证书C类)兼任。
7、投标人自 2006 年 9 月 1 日至今在广州地区通过单独公开招标且独立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4点所述资质级别方能承接的且造价不低于1500万元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工程移交书(造价和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注:1、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及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外地、省(部)属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在穗施工备案证》或市属企业有效资质证书。
11、拟派施工管理架构人员设置必须满足工程施工需要,必须配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业工程师、造价员、主办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园林绿化工程技术人员,拟派的施工架构人员必须是本公司的正式员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业工程师、造价员、主办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须提供人员岗位证书、职称证或注册证、毕业证、第二代身份证及近一年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社会保险证明包括员工社保编号、网络查询路径及电话查询路径;拟派的园林绿化工程技术人员须提供园林绿化工程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方式一(适用非择优随机抽取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 12 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12 名时,随机抽取 12 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其最后一次公开招标应取消投标人业绩资格条件。
十二、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查。
十三、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四、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 三 份, 一 份正本 二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载明的所有承诺性意思表示的有效期应不少于 90 天,《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五、投标单位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摇珠会,摇珠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
十六、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 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署名投诉。 | |||
报名期限: | 2010-02-05|2010-02-08 | |||
联 系 人: | 梁小姐 | |||
联系电话: | 13924061108 | |||
联系传真: | ||||
联系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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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梁小姐 联系电话: 13924061108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020-61371980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020-815618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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