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QXN-晴隆-2010-5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贵州 | |||
工程名称: |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晴隆县莲湖公园项目建设(一期)工程植物观赏休闲垂钓标段招标公告 | |||
招标单位: | 晴隆县城东观区建设工作委员会 | |||
代理单位: | 贵州鸿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投资规模: | 0.000万元 | |||
建筑面积: | 0.000平方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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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晴隆县城东观区建设工作委员会的晴隆县莲湖公园项目建设(一期)工程植物观赏休闲垂钓标段,已由黔西南州发改局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此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
2.1工程建设地点:晴隆县莲城镇。 2.2招标工程项目基本情况:植物观赏区、休闲垂钓区施工。 2.3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地方自筹,银行贷款,政府拨款。 2.4计划开工日期:1900-1-1,计划竣工日期:1900-1-1,工期:365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招标范围:植物观赏区、休闲垂钓区施工图所示全部范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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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本招标工程项目(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5、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园林绿化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6、投标报名
6.1投标报名时间为2010-2-2 9:00:00时至2010-2-8 17:00:00时。 6.2投标报名地点:黔西南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兴义市金城大厦10楼)。 6.3报名应该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原件或者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或者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报名时同时提交上述资料的两份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6.4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间内,可在报名地点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7、资格预审申请书必须经密封后,在2010-2-10 14:30:00时以前送达招标人(委托招标的,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书封皮上应清楚地注明"晴隆县莲湖公园项目建设(一期)工程植物观赏休闲垂钓标段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不符合规定的或迟到的申请书将被拒绝。
8、招标人预计于1900-1-1日向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9、凡资格预审合格被邀请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通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购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10、有关本项目投标的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1、 其他: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时持委托授权书、本人专职交易员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和投标企业IC卡(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原件或副本原件)报名,省外企业还需提供入黔备案表复印件。节假日不报名。 | |||
报名期限: | 2010-02-02|2010-02-08 | |||
联 系 人: | 余明 | |||
联系电话: | 0859-7613529 | |||
联系传真: | ||||
联系地址: | 晴隆县城东观区建设工作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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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859-7613529 联系人:余明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鸿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51-5584152 联系人: 陈艳林 李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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